:::
共有356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68秒
-
9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14
- 內容:
- 1254 觀音坑段崩山小段 129 18 新北市 五股區 觀音西段 38 機關用地 - 公 交通部觀光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 景區管理處 1.4972 觀音坑段崩山小段 131-2 19 新北市 五股區 觀音西段 39 機關用地 - 私 蕭 O 元 0.
-
92.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6-14
- 內容:
- 法第14條第2項規定之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向機關據實表明身分關係,並填復「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予機關。違反前述規定者,依本法第18條規定處罰。 申請企業—稅籍 登記及商業登 記、主管機關核 准設立登記文件 (影本) 公司(2件)法院發給法人登記/變更證明」或「目的 事業主管機關發給設立/變更核准函」或 「立案證明」影本或「稅捐機關發給之核 准函」影本,請四擇一提供。
-
9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06
- 內容:
- 為獎勵 獲頒第五條第一項各獎項機關之所屬人員,增訂敘獎原則,並將績優鄉 (鎮、績優水土保持服務團獎,改以考核評定及增訂由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各獎項考核項目等,爰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 辦法第五條之一、 一、增訂獲頒第五條第一項各獎項機關之所屬人員敘獎原則,以確實獎 勵有功之基層人員。績優水土保持服務團獎,改以考 核評定,並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各獎項考核項目之細項及配分。得獎」,以求文字敘述 之一致,並規範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個人獎項評選項目及配分。
-
9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05
- 內容:
- 點 年資 年 服務於 農業部 及所屬機關累積年資,滿1年1點,最高以10點計 。6點 點 點 年資 年 服務於 農業部 及所屬機關累積年資,滿1年1點,最高以10點計。 號 臺端民國○○年○○月○○日申請借用本機關單房間/多房間職務宿舍一案,經審查合於宿舍管理及借用宿舍相關規定,並經核准借用本機關位於 縣(市) 路(街) 段 巷 號 樓 室之單房間/多房間職務宿舍一戶,以下簡稱 農村水保署 ) (以下簡稱借用人) 機關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姓名 ooo 單房間 多房間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
9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04
- 內容:
- 程序依農業部相關規定辦理;本署 所屬各機關首長涉及性工法之性 騷擾事件,由本署受理申訴。本署首長涉及性騷法之性騷 擾事件,應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 本署所屬各機關首長涉及性騷法 之性騷擾事件,應向各機關所在地 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訴。 明定本要點之適用及準用對象。
-
96.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6-01
- 內容:
- 農村佮水保方城市」大型宣導活動,本活動共計50攤位,包含各機關及農會宣導、農村好物和優質農遊行程行銷、農來好食市集及在地美食餐車等,現場人潮絡繹不絕,共約1100人參加。
-
97.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4-05-29
- 內容:
- 另外,來自15個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4個地區農會共同展出本次活動宣導主題:水土保持及防災教育外,更涵括各項政令新知,如森川里海、林下經濟、淨零綠生活、
-
98.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5-21
- 內容:
- 三)同一案件(計畫)向二個以上機關提出申請補助者,應列明全部經費內 容,及向各機關申請補助之項目及金額。如有隱匿不實或造假情事, 各機關應撤銷該補助案件(計畫),並收回已撥付款項。申請單位應羅列計畫主持人近三年所執行及申請中之相關領域案件(計 畫)清單,同一案件(計畫)如已向其他機關(構)申請補助經費者,請一 併敘明其經費來源;同一工項及其內容,不得重複申請補助。以上開立專戶者,接受農業部及所屬機 關計畫款項僅需開立一專戶,不必按計畫分別開立不同專戶。
-
99.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5-18
- 內容:
- 本活動廣邀超過70個機關(單位)共同聯展,現場近百攤攤位,超過2,000人參與。
-
100.
- 標題:
- 「113年農村好藝」徵選簡章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5-06
- 內容:
- 薦報名及自行報名方式:一、推薦報名:由農業部所屬機關等中央各級機關、各級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組織等推薦報名。二、自行報名:技藝者個人或民間團體組織(推派一人代表)cc/Djy4AR),並附上機關或民間團體組織推薦表(附件二),請推薦單位簽名或用印上傳電子檔,始完成報名作業。請於報名期間內將報名資料簽名或用印,並附上機關或民間團體組織推薦表(附件二),並請推薦單位簽名或用印,以郵寄方式寄至「請採推薦報名及自行報名方式: 一、推薦報名:由農業部所屬機關等中央各級機關、各級地方政府或民 間團體、組織等推薦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