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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水土保持及防災設施。5.傳統建築、文物、埤塘及生態保育設施。6.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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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在硬體工程設施規劃方面,執行水保或防災設施規劃時,應於事前彙集各 方意見,針對施工方式、地點進行審慎評估,才能提升防災設施的有用性,並減少政府 經費不必要的浪費。雖然承辦人員認為「沒有立即性的危險」,但是恐導致地方防災設 施或道路,小病不醫釀成重病,同時也會讓地方防災人員滋生意見不被政府重視的觀感。1% 配合地方需求,提供人力協助山坡地防災設施監造 1 0.1% 對驗收後有更改的水保設施仍應嚴格監督山坡地管理的認知度及相關政策看法 壹、在執行水保或防災設施規劃時,應於事前彙集各方意見,針對施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