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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業部114年度「圖利與便民案例彙編」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6-12
    容:
    且所收受之 賄賂或不正利益與公務員之職務需有「對價關係」;本案杜利每 月收取業者陳益新臺幣5,000元加速查核事前工作,雖係依法 令規定辦理查核作業,惟就其辦理業務內容收受賄賂,仍涉犯 公務員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
  • 2.
    題:
    嘉義縣政府政風處辦理「114年廉政X消防英雄夏令營」 營隊簡章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6-09
    容:
    四、活動過程中禁帶含酒精性飲料、各類違禁物(藥)品入內,一經 發現將代為移置保管,如有違法,將續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3.
    題:
    ✩114.3.1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方式說明✩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3-11
    容:
    A:填表說明貳、各別事項第8點明定「由公司確定用途之 信託資金」係屬「存款」;而目前相關法令規定並無 「指定用途之『共同基金』」之用語,如所指係以證券 投資信託事業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而言,則 其發行之「受益憑證」
  • 4.
    題: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有消費者個人資料保存年限之規定,是否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27
    容: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於本法第11條第3項但書所定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一、有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各類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係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1項規定所定之實質法規命令,倘內容有消費者個人資料之保存期限,屬上開規定第1款所定「有法令規定之保存期限」,而屬個資法第11條第3項但書所定「因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之情形,尚不生牴觸個資法之問題。
  • 5.
    題:
    新版財產申報系統操作手冊及參考資料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A:填表說明貳、各別事項第8點明定「由公司確定用途之 信託資金」係屬「存款」;而目前相關法令規定並無 「指定用途之『共同基金』」之用語,如所指係以證券 投資信託事業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而言,則 其發行之「受益憑證」
  • 6.
    題:
    法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二、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    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三、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    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 但屬前項但書第三款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者,不在此限。前項公開應利用電信網路或其他方式供公眾線上查詢。
  • 7.
    題:
    法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第二十五條 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但書第三款所稱基於法 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指公職人員或其關 係人基於法定之身分關係,依法令規定機關團體對 符合資格條件者受理其申請應予發給之補助。 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但書第三款所稱依法令 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指以電信網路或 其他足以使公眾得知之方式,使符合資格之不特定 對象得以提出申請之補助。
  • 8.
    題:
    利衝法宣導資料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不得向 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 之機關團體人員請託關說 或以其他不當方法,圖其 本人或公職人員 交易或補助行為 停看聽 1 2 3 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 4 交易標的為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所提供,並以公定價格交易 5 公營事業機構執行國家建設、
  • 9.
    題:
    出席演講、座談、研習、評選(審)等活動、兼職或財務處理程序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研習、評審(選)等活動、兼職或財務處理等處理程序 原則 例外 原則 例外 兼職禁止,一人一職 依法令規定 如確有必 要者 發現有財務異常、生活違常者,應立即反應及處理 § 16Ⅱ 支領鐘點費每小時不得逾 新臺幣5000元§ 14Ⅰ 另有支領稿費者每千字不得超
  • 10.
    題:
    利衝補助或交易規範小叮嚀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係原則禁止公職人員或其關係 人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間為補助或交易 行為,只有例外情形才允許,其中,例外允許對關係人依 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 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依政府採購 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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