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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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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題:
    102年度「農村再生政策發展廉政研究」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2008 年農委會因應各界對農業改革的聲浪,及馬英九總統的「愛台 十二項建設」的計畫,致力推動「全民農業」的政策以「健康、效率、那剛才我也有聽這位參與人在講的,其實, 在我早期我所聽到的,我們的農村再生,馬總統的用意並不在於說, 我要去照顧你農業什麼那一些,並不是在於,他是希望能夠推化我 們整個台灣所有的社區, 人員 內容 T 農村再生是馬總統一個很好的政策,但是一、兩千億的經費這麼多, 現在都在原地踏步,這些經費都是被培根團隊拿走,社區的居民來 上課好像是在幫人家簽名背書一樣,
  • 12.
    題:
    101年度「山坡地水土保持管理效能廉政研究」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在網路上發布 監察院 分局局長 1999專線 總統府 原住民委員會 技師公會 林務局 不知道檢舉管道 不會提出檢舉2% 總統府2 0.2% 原住民委員會1 0.1% 技師公會1 0.過了兩年以後行政院有一個專 款,說總統府交代,行政院就是說由我們水保局去做一個野溪整治的工程,他們 也察覺到,那一年我們的下游南湖地區,整條南湖溪, A 查緝工作沒有完全,這一點就是說,上次總統大選之後不是說各地區都有農舍.
  • 13.
    題:
    100年度「山坡地超限利用廉政研究」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4% 總統府 5 0.4% 水利局 5 0.4% 法務部 4 0.除了太平的一個里沒有爭取到而已,因為那個區當年李登輝總 統說要做為水庫,要從國姓那邊引水到這做水庫。當時蔣總統都帶一些老兵過來,那他們都 退休了,就拿山坡地來種植,年輕人可能不知道,里長這輩的可能就比較知道,然後山林警察就把他叫下來,就會問他為什麼偷開山, 他就說蔣總統帶我們到臺灣來,我們現在一無所有,他只是想開一些土地為了 生存,已經報告兩次,行政院 擋住,我們都知道,只要總統選舉選完一定會報告,所有山坡地的房子一定 會大跌,
  • 14.
    題:
    「你越位了嗎?小心領到紅黃牌!」 防貪指引手冊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4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二條第一項 本法所稱公職人員,其範圍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 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 15.
    題:
    (四)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公開表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5-31
    容:
    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2條 本法所稱公職人員,其範圍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第2條 本法所稱公職人員,其範圍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 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 16.
    題:
    政風機構協助辦理公職人員選舉選務安全維護工作執行要點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三、有關公職人員罷免、總統總統選舉及罷免、公民投票等協助辦理選    務安全維護工作,準用本要點之規定。
  • 17.
    題: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同條第三項所定    之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選人、同條第四項所定指定    申報財產之公職人員及本法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二項所定兼任之公職人    );本法第二條第三項所定之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候    選人申報財產時,應填具「公職候選人財產申報表」(如附表二)
  • 18.
    題: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29
    容:
    第 3 條本條例第三條所稱中央與地方機關(構)及公營事業機構,指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各部、會、行、總處、
  • 19.
    題: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1-11-08
    容:
    第 2 條本法所稱公職人員,其範圍如下:一、總統、副總統。二、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    
  • 20.
    題: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1-11-08
    容:
    條下列公職人員,應依本法申報財產:一、總統、副總統。二、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各院院長、副院長。三、政務人員。四、有給職之總統府資政、國策顧問及戰略顧問。五、各級政府機關之首長、副首長及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以上之幕僚長、  總統、副總統及縣(市)級以上公職之候選人應準用本法之規定,於申請候選人登記時申報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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