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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第五條 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如下: 一、農村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農村社 區名稱、社區組織代表、聯絡人、 農村社區整合及參與方式。 第十六條 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 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 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 村再生執行需求,並副知中央主管機 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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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條 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如下: 一、農村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農村社 區名稱、社區組織代表、 第十六條 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 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 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 村再生執行需求,並副知中央主管機 關。 第五條 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如下: 一、農村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農村社區名稱、社區組織代表、聯絡人、農村社區整合及參與方式。 第十六條 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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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條 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如下: 一、農村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農村社 區名稱、 第十六條 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 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 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 村再生執行需求, 第五條 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如下: 一、農村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農村社 區名稱、社區組織代表、第十六條 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 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 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 村再生執行需求,第五條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如下: 一、農村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農村社區名稱、社區組織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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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 五 條 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如下: 一、農村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農村社區名稱、第 十六 條 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 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村再生執行 需求,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 容,於農村再生歷程網(http﹕//ep.申請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之社區,除依核定之農村再生計 畫內容申請外,亦應符合行政院核定農村再生政策方針及農 村再生整體發展計作業程序及審查流程圖 農村社區 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逐年提報年度農 村再生執行需求 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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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再生發展區計畫內容有以下6要項,配合實際規劃作 業需要並銜接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建議依表2(P.社區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整體規劃原則 一、農村生活區 配合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 畫內容進行初步功能分區 劃設說明及研訂整體規劃 原則。 範例: 配合99年12月嘉義縣義竹鄉光榮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內容,進 行光榮社區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整體規劃時,宜延續社區發展特 色與願景、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功能分區示意圖 二、現有公共設施分布及說明 配合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及社區現況,說明社區既有公共設施內容及標示 相對位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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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條 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如下: 一、農村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農村社 區名稱、社區組織代表、聯絡 人、農村社區整合及參與方式。 第十六條 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 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 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 村再生執行需求,並副知中央主管機 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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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條 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如下: 一、農村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農村社 區名稱、社區組織代表、聯絡 人、農村社區整合及參與方式。 第十六條 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 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 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 村再生執行需求,並副知中央主管機 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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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條 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如下: 一、農村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農村社 區名稱、社區組織代表、聯絡人、 農村社區整合及參與方式。 第十六條 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 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 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村 再生執行需求,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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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條 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如下: 一、農村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農村社 區名稱、社區組織代表、 第十六條 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 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 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 村再生執行需求,並副知中央主管機 關。 第五條 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如下: 一、農村社區基本資料:包括農村社區名稱、社區組織代表、聯絡人、農村社區整合及參與方式。 第十六條 農村社區得由社區組織代表依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內容,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提報年度農村再生執行需求,並副知中央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