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7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20
依照
排序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政程序或救濟程序中主張其事由 542 行政程序法 者,不在此限: 一、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所依據 三、決定機關之組織不合法者。 四、依法令應迴避之委員參與決定者。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違反依第六十三條之四所定 之管理辦法者。 三、海堤區域內,有關使用管理、防 洪搶險、海堤安全之檢查與養護有違反依第 六十三條之六所定之管理辦法 者。 四、堰壩及水庫蓄水範圍內,有關使 用管理或其他應遵行事項,違反 依第五十四條之二所定之辦法 者。 五、河川整治之規劃與施設、河防安 全檢查與養護、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違反依第六十三條之四所定 之管理辦法者。 三、海堤區域內,有關使用管理、防 洪搶險、用管理或其他應遵行事項,違反 依第五十四條之二所定之辦法 者。 五、河川整治之規劃與施設、河防安 全檢查與養護、違反依第七十八條 之二第一項所定之河川管理辦法 者。 六、排水設施管理之維護管理、防洪 搶險、違反 依第七十八條之四所定之管理辦 法者。 七、自取得許可之日起,未經主管機 關許可,逾六個月未使用。或法人內依法取得相當類科技師證書 2 水土保持法 者為之。 第六條之一 前條所指水土保持技師、 土木工程技師、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公營事業機構及公 法人自行興辦者,得由該機關、機構 或法人內依法取得相當類科技師證書 2 水土保持法 者為之。 三、決定機關之組織不合法者。 四、依法令應迴避之委員參與決定者。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法人內依法取得相當類科技師證書 10 水土保持法 者為之。 第六條之一 前條所指水土保持技師、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 236 行政程序法 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 者。 三、決定機關之組織不合法者。 四、依法令應迴避之委員參與決定者。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違反依第六十三條之四所定 之管理辦法者。 三、海堤區域內,有關使用管理、防 洪搶險、海堤安全之檢查與養護 或其他應遵行事項,有違反依第 六十三條之六所定之管理辦法 者。 四、堰壩及水庫蓄水範圍內,有關使 用管理或其他應遵行事項,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三、決定機關之組織不合法者。 四、依法令應迴避之委員參與決定者。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違反依第六十三條之四所定 之管理辦法者。 三、海堤區域內,有關使用管理、防 洪搶險、海堤安全之檢查與養護有違反依第 六十三條之六所定之管理辦法 者。 四、堰壩及水庫蓄水範圍內,有關使 用管理或其他應遵行事項,違反 依第五十四條之二所定之辦法 者。 五、河川整治之規劃與施設、河防安 全檢查與養護、違反依第七十八條 之二第一項所定之河川管理辦法 者。 六、排水設施管理之維護管理、防洪 搶險、安全檢查、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執行機關擬採用不同於前四款疏濬及採取土石方法者,敘明理由提報水利 署核定後辦理。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 314 行政程序法 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三、決定機關之組織不合法者。 四、依法令應迴避之委員參與決定者。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 項,違反依第六十三條之四所定 之管理辦法者。 三、海堤區域內,有關使用管理、防 洪搶險、海堤安全之檢查與養護 或其他應遵行事項,有違反依第 六十三條之六所定之管理辦法 者。 四、堰壩及水庫蓄水範圍內,有關使 用管理或其他應遵行事項,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執行機關擬採用不同於前四款疏濬及採取土石方法者,敘明理由提報 水利署核定後辦理。 三、決定機關之組織不合法者。 四、依法令應迴避之委員參與決定 者。管理及 其他應遵行事項,違反依第 六十三條之四所定之管理辦法 者。 三、海堤區域內,有關使用管理、 防洪搶險、海堤安全之檢查與 養護或其他應遵行事項,有違 反依第六十三條之六所定之管 理辦法者。 四、堰壩及水庫蓄水範圍內,有關 使用管理或其他應遵行事項, 違反依第五十四條之二所定之 辦法者。 五、河川整治之規劃與施設、河防 安全檢查與養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