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8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19
依照
排序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存活率應達百分之七十;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局長: 課(科股)長: 承辦人: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蓋發證機關印信)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50 第十四條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之有效期限為六個月;逾期失其效 力。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政府申請 登錄;其登錄之申請條件、有效期限、 撤銷、廢止、輔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之辦法, 第十四條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之有效期限為六個月;逾期失其效力。 第一項環境教育機構之資格、認 證收費基準、評鑑、認證之有效期限、 撤銷、廢止、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考試或所 受訓練予以認證;其資格、認證之有 效期限、撤銷、廢止、管理及其他應 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其資格、認 證、收費基準、評鑑、認證之有效期 限、撤銷、廢止、管理及其他應遵行 事項之辦法,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存活率應達百分之七十;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24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施行細則 造林水土保持合格證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蓋發證機關印信) 中 華 民 國 年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存活率應達百分之七十;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存活率應達百分之七十;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水土保持法 19 造林水土保持合格證明書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蓋發證機關印信)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市)政府申請 登錄;其登錄之申請條件、有效期限、 撤銷、廢止、輔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 5.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之有效期限為六 個月;逾期失其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辦理第七條至第十 事項,得將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或委辦鄉(鎮、市、區) 辦理,並依法公告;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之有效期限為六個月;逾期失其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為辦理第七條至第十 事項,得將權限之一部分委任或委辦鄉(鎮、市、區)辦理,並依法公告;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存活率應達百分之七十;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局長: 課(科股)長: 承辦人: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蓋發證機關印信)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農村再生條例市)政府申請 登錄;其登錄之申請條件、有效期限、 撤銷、廢止、輔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存活率應達百分之七十;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局長: 課(科股)長: 承辦人: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蓋發證機關印信)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26市)政府申請 登錄;其登錄之申請條件、有效期限、 撤銷、廢止、輔導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之辦法,由內政部定之。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三、以造林為水土保持處理者,其存活率應達百分之七十;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局長: 課(科股)長: 承辦人: 造林水土保持合格證明書本證明書不得作為申請用途以外之證明,其有效期限為半年。 (蓋發證機關印信) 中 華 民 國政 府申請登錄;其登錄之申請條件、 有效期限、撤銷、廢止、輔導及其 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內政部定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