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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如須移由其他機關 接管使用,屬國有不動產者,應由 需用機關就其需用範圍徵得財產管 理機關同意後, 屬國有不動產以外之財產,如 須撥給中央機關時,應依國有財產 產籍管理作業要點第十六點規定辦 第九條 為有效處理前條之不動產糾 紛,直轄市、縣(市)政府得準用土 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二規定辦理調處相 第十六條 不動產權利登記名義人因重 大災害死亡,其繼承人辦理不動產權 利繼承登記時,得免檢附遺產稅繳 (免)納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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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2-11-21
- 內容:
- 五、公營事業機構執行國家建設、公共政策或為公益用途申請承租、承購、委託經營、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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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依下列各款順序定之︰ 一、關於不動產之事件,依不動產之 所在地。 二、關於企業之經營或其他繼續性事 業之事件,依經營企業或從事事 業之處所,或應經營或應從事之 處所。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 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 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 或其他處所。不能依前條第一項定土地管轄權者,依下列各款順序定之︰ 一、關於不動產之事件,依不動產之所在地。 二、關於企業之經營或其他繼續性事業之事件,依經營企業或從事事業之處所,或應經營或應從事之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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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不能依前條第一項定土地管轄權者,依下列各款順序定之︰ 一、關於不動產之事件,依不動產之所在地。 二、關於企業之經營或其他繼續性事業之事件,依經營企業或從事事業之處所,或應經營或應從事之處所。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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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依下列各款順序定之︰ 一、關於不動產之事件,依不動產之 所在地。 二、關於企業之經營或其他繼續性事 業之事件,依經營企業或從事事 業之處所,或應經營或應從事之 處所。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 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 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物 或其他處所。不能依前條第一項定土地管 轄權者,依下列各款順序定之︰ 一、關於不動產之事件,依不動產之 所在地。 二、關於企業之經營或其他繼續性事 業之事件,依經營企業或從事事 業之處所,或應經營或應從事之 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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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施為本局暨所屬分局興建者,如須移由其 他機關接管使用,屬國有不動產者,應由需用機關就其需用範 圍徵得財產管理機關同意後, 屬國有不動產以外之財產,如須撥給中央機關時,應依國有 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第十六點規定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為本局暨所屬分局興建者,如須移由其他機關接管使用,屬國有不動產者,應由需用機關就其需用範圍徵得財產管理機關同意後,依國有財產法第三十八條等規定辦理撥 屬國有不動產以外之財產,如須撥給中央機關時,應依國有財產產籍管理作業要點第十六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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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不能依前條第一項定土地管 轄權者,依下列各款順序定之︰ 一、關於不動產之事件,依不動產之 所在地。 二、關於企業之經營或其他繼續性事 業之事件,依經營企業或從事事 業之處所,或應經營或應從事之 處所。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 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 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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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不能依前條第一項定土地管 轄權者,依下列各款順序定之︰ 一、關於不動產之事件,依不動產之 所在地。 二、關於企業之經營或其他繼續性事 業之事件,依經營企業或從事事 業之處所,或應經營或應從事之 處所。 前條所稱之直接強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處 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不動 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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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如須移由其他 機關接管使用,屬國有不動產者, 應由需用機關就其需用範圍徵得 財產管理機關同意後, 屬國有不動產以外之財產,如 須撥給中央機關時,應依國有財產 產籍管理作業要點第十六點規定辦前條第一項定土地 管轄權者,依下列各款順序定之︰ 一、關於不動產之事件,依不動產 之所在地。 二、關於企業之經營或其他繼續性 事業之事件,依經營企業或從 事事業之處所,或應經營或應 從事之處所。解除占有、 處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動產、 不動產。 二、進入、封閉、拆除住宅、建築 物或其他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