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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有關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專戶設立
-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附錄2退撫給與專戶開戶注意事項(新、舊制請分別填寫) 新制舊制一、領受人親自辦理開戶應攜帶資料 (三)領受人印章及本注意事項。 二、開戶作業流程 (一)請親自至臺灣銀行及其所屬各地分行(退撫給與專戶申請書暨最後服務機關證明書」)及本注意事項。 (三)領取退撫給與專戶存摺時,請確認存摺封面是否標示「 備註:本注意事項二、開戶作業流程(一)之銀行名稱,於新制年資之退撫給與,請填寫臺灣銀行、由存款人持本申請書請暨證明書、開戶注意事項及應備證件,至銀行開立退撫專戶後,將存摺影本送至服務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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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請退休同仁注意下列重點事項:1.為保障您的權益,如您的基本資料(如姓名、出生年月日、有關退休公務人員領取退撫給與應注意事項關於退撫給與之 領受人資格查驗、發放作業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由主管機關另以辦法 定之。(第十六條) 十一、本辦法準用事項。(第十七條及第十八條) 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查驗及發放辦法 條文 說明 第一條 本辦法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 卹法(原發放要點 第四點 退撫整合平臺及提供查驗 資料機關應辦理事項如下: (四)提供查驗資料機關應就主管 部分,提供下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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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㈢次按陸委會93年3月1日公告附件「對於臺灣地區人民、法 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禁止擔任大陸地區職務或為其成員公告 事項之說明」略以:「一、禁止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 01 02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03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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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以本部為支給機關之中央公務預算機關所屬人員退撫給 與,依行政院112年11月7日主預字第1120103326A號函 修正下達之「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分配注意事項」 第8點(4)規定,屬於退撫新制實施前定期退撫給與之 經費預算,調增4%前之原應核發給付金額,仍於本部「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