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月撫卹金(年撫卹金)或遺屬年金(月撫慰金)給付金額,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民國113年3月8日會同公告調高4%並自113年1月1日生效。 更新日期:113-10-22 瀏覽人次:119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臉書 推特 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附件檔案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更新日期 檔案下載 銓敘部113年3月12日函文. 174kb 2024-03-19 pdf 考試院、行政院公告. 459kb 2024-03-19 pdf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