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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5-02-05
- 內容:
- 策劃督導本部所轄漁港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等,辦理地震災害初期緊急避難演練,分工如下:(1)漁會(信用部以外)、第一類漁港:漁業署。(4)農業金融機構(全國農業金庫、農漁會信用部):農業金融署。(5)森林遊樂區、林場: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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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4-12-26
- 內容:
- 本署得依員工協助方案協助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療機構,並持續關懷個案後續情形。本署得依員工協助方案 協助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療機構,並持續關懷個案後續 情形。本署得依員工協助方 案 協助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療機構,並持續關懷個案後續情形。第十二點) 九、機關得協助當事人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療機構。(第十三點) 十、申訴事件事後追蹤考核、監督及調整職務之機制。本 署得依員工協助方案協助轉介至專 業輔導或醫療機構,並持續關懷個 案後續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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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4-06-04
- 內容:
- 申訴處理委員會得協助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療機構。二十六、性騷擾申訴案件應採取事後追蹤、考核及監督,醫療等需要者, 申訴處理委員會得協助轉介至 專業導導或醫療機構。 給予性騷擾案件當事人心理導 導、醫療等協助,必要時,得協助 轉介至專業導導或醫療機構。 二十六 、性騷擾申訴案件應採取事後 蹤、考核及監督,確保申訴決議 確實有效執行,醫療等需要者,申訴處理委員會 得協助轉介至專業輔導或醫療機構。 二十六、性騷擾申訴案件應採取事後追蹤、考核及監督, 確保申訴決議確實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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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題:
-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第13條 農產專業區計畫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並視農民意願,協調有關機構及團體研擬,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其變更或廢止時,亦同。第14條 農產專業區計畫,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或協調有關機構及團體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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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標題:
- 農業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類目標準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五、 推廣教育示範田 農業試驗研究機構設立之實習農場,並設有專責推廣教育人員者。(二) 依適用類目基準,機構內部應設置農業相關專責部門、人員。上述人員應具有職業學校以上農業相關科系畢業,或曾受各級政府機關辦理或委辦之農業專業訓練達一百五十小時以上有結業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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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標題:
-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第16條 休閒農場經營者應為自然人、農民團體、農業試驗研究機構、農業企業機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農場或直轄市、縣(市)政府。前項之農業企業機構應具有最近半年以上之農業經營實績。休閒農場內有農舍者,其休閒農場經營者,應為農舍及其坐落用地之所有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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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農業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許可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承受耕地證明者。四、農業主管機關為執行本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一或第三十九條規定,分別核發本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一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三、申請核發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許可承受耕地證明者,每件新臺幣一萬元。四、申請核發本條例第三十八條之一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或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依下列規定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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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所有權人為法人/機關/機構) 立同意書人:法人/機關/機構名稱 (法人機關/機構印章) 代表人(負責人或法定代理人): (簽章/職章) 公司/機關/機構統一編號: 代表人身分證明文件字號: 公司/機關/機構電話: 公司/機關/機構所在地: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註1:立同意書人或被授權人為法人者,須併附該法人及其負責人之證明文件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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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第3條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從事之產業,符合農業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類目標準規定者,始得依本準則申請許可承受耕地。第5條 農業企業機構申請承受耕地許可時,應填具申請書及檢附下列文件六份,並裝訂成冊,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第6條 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許可時,應填具申請書及檢附下列文件六份,並裝訂成冊,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第7條 農民團體及農業企業機構申請承受耕地所提出之農業經營利用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其相關細目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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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標題:
-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審核標準 審核機關 審查意見 備註 一、申請主體 農民共同經營、農民個人經營、法人農場、農民團體、農企業機構。 路(街) 號 地號 地段 地號,共 筆 總面積 公頃 三、經營人及從業員額 □個人: 姓名 身分證字號 □公司或機構 名稱 登記證字號 負責人 □固定從業員額: 人; □臨時從業員額: 人 四、農場主體(可複選): □一般農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