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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4-11-06
- 內容:
- 七、 補助款請款及撥付方式:(一) 請款須至本署補助計畫管理系統填報並製據向本署所屬分署請撥。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辦理。八、 為掌握計畫進度及提升執行成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畫型補助款處理原則」、「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方政府應依核定內容及金額辦理,補助經費不得調整支用及請求追加補助款,如有追加經費者,追加部分由地方政府自行負擔。 補助款請款及撥付方式: 請款須至本署補助計畫管理系統填報並製據向本署所屬分署請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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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七、預算經費,包括補助款、配合款及貸款金額。八、預期效益。第14條 農產專業區計畫,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或協調有關機構及團體辦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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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另補助款之給付,應於契約內每年約定檢查時間(應自契約日起滿一年後),經檢查合格者,發給撫育(或管理)補助。補助款之給付,補助機關於受補助人新植完成後三個月內實施檢查,經檢查合格者,第一年發給補助苗木種植費用(依「○六○五水土保持植生」水砂溢淹區之「維護」補助款,應於契約內每年約定檢查時間(自契約日起滿一年後),經檢查合格者,發給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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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題:
- 零飢餓推動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2-01
- 內容:
- 計畫補助款編列原則、撥付、流用、變更及核銷等事項,應依本部所定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計畫補助款編列原則、撥付、流用、變更及核銷等事 項,應依本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 計畫補助款編列原則、撥付、 流用、變更及核銷等事項,應依本 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 本會辦理第二點第一款之補助,應依政 策方向與實際需求訂定計畫補助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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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標題:
- 森林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林業普及指 導事業」),撥付補助款。 一、設置林業普及指導員時。 二、林業普及指導員依據第一百八十七條昭和五十八年度之預算相關之輔助款適用之。 (森林法之部分修改所衍生之暫行措施)都道府縣負擔費用之舊森林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之中央補助款,屬於平成十年度以前之年度歲出預算者,依舊循例辦理。以下稱謂「林業普及指 導事業」),撥 付補助款。 一、設置林業普及指導員時。第一百九十五條之 規定,昭和五十八年度之預算相關之輔助款適用之。 (森林法之部分修改所衍生之暫行措施) 第二條 前條第一項但書所規定之規定實施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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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4-27
- 內容:
- 檢查不合格者,通知申請人三十日內改善後再行報檢;檢查合格者,核撥補助款並以書面通知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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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標題:
- 農村社區自辦整體環境改善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11-27
- 內容:
- (主辦機關名稱) 補助款(B) 執行單位自籌款(C) 以前累計款額相關法規說明 低價高報物品單價,利用不實發票核銷等方式詐領補助款之行為者可能涉及詐欺取財罪, 以下法令供參: 刑法 第215條領據及核銷文件乙份,惠請(貴分署、貴府)審查並核撥補助款,請鑒核。 施作 地點 請款期數 第 期 總價 (含 主辦機關 補助款及社區自籌款)(元) 預定 進度 % 累計已請款額(元) (主辦機關名稱) 補助款(元) 實際 進度 % 本期請款額(元) 社區自籌款(元) 進度 比較 % 未請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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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2-18
- 內容:
- 經費及會計業務之處理注意事項如下:(一) 本補助款應專款專用,各補助計畫之各級預算科目使用規範、並依其使用執照面積於計畫補助額度內,覈實核銷補助款。如涉及空間活化再利用及農村特色建物之空間改善,經費及會計業務之處理 注意事項如下: (一)本補助款應專款專 六、經費及會計業務之處理 注意事項如下: (二)本補助款應專款專 用,各補助計畫之 各級預算科目使用 規範、經費支存與 會計業務之處理應依其使用執照面積 於計畫補助額度 內,覈實核銷補助 款。如涉及空間活 化再利用及農村特 色建物之空間改 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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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標題:
- 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2
- 內容:
- (七)自有及補助款運用。(八)風險評估。(九)預期效益。(十)回饋方式。每一受輔導農社企之執行期程以二年為限,補助款額度最高為新臺幣三百萬元。受輔導農社企預算科目之經費編列,補助款不得超過該科目總經費百分之五十,可編列之預算科目表如附件。補助款編列原則、撥付、流用、變更及核銷等事項,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定辦理。受輔導農社企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本部通知限期改善而未改善者,得暫停補助款之撥付,撤銷或廢止原核准補助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以書面行政處分通知限期繳回全部或一部之補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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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四)補助款處理原則:1.地方配合款依據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其最高補助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九十。 (四)補助款處理原則: 1.地方配合款依據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其最高補助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九十。 (四)補助款處理原則: 1.地方配合款依據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其最高補 助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九十。 (四)補助款處理原則: 1.地方配合款依據中央對直轄市、縣(市)政府補助辦法規定,其最高補助比率不得超過百分之九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