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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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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員工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4-12-26
    容:
    (三) 申訴之事實、內容(載明發生事件時之行為、內容、相關事證或人證)。(四) 證據或相關證明文件。 參與職場霸凌申訴事件之處理、調查、評議之人員,對於知悉之申訴事件內容應予保密,違反者,召集人應即終止其參與,並得視其情節輕重簽報署長解除其解除其聘(派)兼。(三) 無具體事實內容或未具真實姓名或服務單位。(四) 申訴書或書面紀錄不合規定格式不能補正,或經通知補正逾期不補正。 (三)申訴之事實、內容(載明發生事件時之行為、內容、 相關事證或人證)。
  • 2.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維護改善農路橋梁及交通安全設施、跨野溪橋涵瓶頸段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4-11-06
    容:
    (二) 地方政府應依核定內容及金額辦理,補助經費不得調整支用及請求追加補助款, 地方政府應依核定內容及金額辦理,補助經費不得調整支用及請求追加補助款,如有追加經費者, 現況照片:(每個重要工項至少一張,並說明擬改善之內容,如屬不同工區則請加註擬處理工程所在之坐標) (坐標及照片說明) 擬 辦 工 程 概 估 內 容 □橋梁 座 長 寬 公尺 □箱涵 座 高 寬 長 公尺 □護岸 高 長 二、擬辦工程內容欄未明列之工法,請在其他項內填工法、計價單位、數量等。
  • 3.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4-06-04
    容:
    對相關人員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4. 依被害人意願,提供或轉介諮詢、受理之人員或單位應作成紀錄,並向申訴人朗讀或使閱覽,確認其內容無誤。(二)申訴事實發生或知悉日期、內容、相關事證或人證。(三)年、月、日。(三)前款調查報告書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1. 性騷擾申訴事件之案由,包括當事人敘述。屬性工法規範之申訴案件,經申訴處理委員會作出成立決議者,應按勞動部規定之內容及方式,通知地方主管機關。
  • 4.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獎勵廉能楷模實施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4-02-01
    容:
    三、本表內容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應請依規定注意保密。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獎勵廉潔楷模實施要點(修正草案) 水保局公用帳號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獎勵廉能楷模實 施要點總說明 三、本表內容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應請依規定注意保密。
  • 5.
    題: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民集居聚落認定農村活化再生需要作業方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12
    容:
    擬申請農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並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具農六、依據前點已通過之決議內容,農民集居聚落之在地組織及團體應填具申請書(格式如附件四)地 點、擬申請農村再生計畫 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並 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五、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 內之農民集居聚落應擬申請農村再生計畫 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並 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 六、依據前點已通過之決議內 容,農民集居聚落之在地 組織及團體應填具申請 書(格式如附件四)
  • 6.
    題: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第19條 依本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由政府輔導業者與農民訂定契約收購農產品,其契約內容應包括產品品質、規格、標準、收購數量、保證或收購價格,並由收購者將所訂契約條款及鄉鎮別契約數量表,函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 7.
    題: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第5條 休閒農業區規劃書或規劃建議書,其內容如下一、名稱及規劃目的。四、未依原核定之計畫內容使用。第9條 得申請設置前條第一項休閒農業設施之農業用地,以下列範圍為限:第一項休閒農業設施經容許使用後,未能依原核定之計畫內容使用者,應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容許使用之變更;未經報准擅自變更使用者,至少每五年進行通盤檢討一次,並依規劃書內容出具檢討報告書,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取得籌設同意文件之休閒農場,應於籌設期限內依核准之經營計畫書內容及相關規定興建完成,且取得各項設施合法文件後,依第三十條規定,
  • 8.
    題: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市)主管機關受理後,依審查表內容(如附件三)審查通過者,核發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縣(市)主管機關受理後,依審查表內容(如附件七)審查通過者,核發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二)容許使用經營計畫內容顯不合理,或設施與休閒農業經營之必要性顯不相當。(四)申請容許使用之面積或其他申請內容未符合本辦法第九條、第十條或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規定。已核准容許使用之休閒農業設施應依原核定之計畫內容使用,未依核定計畫內容使用者,得依容許辦法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規定廢止其容許使用。
  • 9.
    題: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二、經營計畫內容顯不合理,或設施與農業經營之必要性顯不相當。三、未符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有關土地分申請容許使用之面積或其他申請內容未符合本辦法規定,或申請人經營之其他農業用地或農業設施有閒置未利用或未符主管機關查核確有農業經營事實,且符合原核定之計畫內容使用,始得依第五條規定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遮蔽率、植被覆蓋管理及工程設計等內容,以及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並應說明對土地所有權人之經濟助益,六日修正施行前已申請容許使用,並依原容許使用同意之內容建築使用者,得依原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同意書申請
  • 10.
    題: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其相關細目如附件一:一、承受耕地之目的及利用內容。二、承受耕地區位分析。其相關細目如附件二:一、承受耕地之目的及利用內容。二、試驗研究用地區位分析。至擬承受之耕地進行現勘及作成紀錄,且就申請人提出之農業經營利用計畫書內容逐項進行審查,將其審查結果填具審查簽辦表。四、所提出之農業經營利用計畫書內容未符合當地農業經營發展需要。五、申請承受依法拍賣耕地,無法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者,應載明事項 細目 一 承受耕地之目的及利用內容 承受耕地之目的 承受耕地後土地之使用內容說明 二 承受耕地區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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