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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7-30
- 內容:
- 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地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及監督實施。第一項土地位屬森林區域者,其使用土地或伐採林產物,應先通知林業主管機關、管理人或所有權人派員會勘同意後施工,並於事後依森林法第六條、未涉及都市計畫之擬定或變更者,得由各級政府主管機關公告實施,免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九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 技師簽證後,由當地水土保 持主管機關審核及監督實 施。第一項土地位屬森林 區域者,其使用土地或伐採 林產物,應先通知林業主管 機關、管理人或所有權人派 員會勘同意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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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4-24
- 內容:
- (二) 發生對社會有重大影響或具新聞性、政治性、敏感性,非單一中央災害業務主管機關能救助處理,經本部認為有必要辦理勘查者。 (二)發生對社會有重大影響或具新聞性、政治性、敏感 性,非單一中央災害業務主管機關能救助處理,經 本部認為有必要辦理勘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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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4-13
- 內容:
- 二、本注意事項所稱主管機關,指總統府、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試院、 監察院、訂定 明確、合理及公開之作業規範,報請主管機關核定。但行政院主管之特種基 金,由各該基金管理機構自行核定。各機關未建置全球資訊網站者,應將前二款事項由其主管機關於網際網 路公開。 七、各主管機關應對所屬機關辦理對民間團體及個人之補(捐)助業務訂定管 考規定,並切實督導所屬機關強化內部控制機制, 八、本注意事項未規定事宜,各主管機關得視實際業務執行需要,另訂補充規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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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3-31
- 內容:
- 用人組織之工作內容涉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業務時,應依相關法規辦理,未依規定辦理且於限期內未改善者, (十三)用人組織之工作內容涉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業務時,應依相 關法規辦理,未依規定辦理且於限期內未改善者, 用人組織之工作內容涉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業務時,應依相關法規辦理,未依規定辦理且於限期內未改善者,本局或分局得終止案件之執行。 用人組織之工作內容涉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業務時,應依相關法規辦理,未依規定辦理且於限期內未改善者,本局或分局得終止案件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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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3-16
- 內容:
- 前條基本資料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洽請下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或更新:一、氣象:交通部。 第三條 前條基本資料由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洽請下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提供或更新: 一、氣象:交通部。 第三條 前條基本資料由行政院 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洽請下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 關提供或更新: 一、氣象: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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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3-09
- 內容:
- (2)非屬主管機關辦理權責。(3)個人私有土地、建築物及其設備。但具有公共意涵者不在此限。 (2)非屬主管機關辦理權責。 (3)個人私有土地、建築物及其設備。 (2)非屬主管機關辦理權責。 (3)個人私有土地、建築物及其設備。 (2)非屬主管機關辦理權責。 (3)個人私有土地、建築物及其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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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8-07-14
- 內容:
- 政府首長核可後,據以核定,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並函知申請單位;評定為C等級者,(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十一、農村再生實質建設計畫作業流程:(審查作業程序如附件五)由水土保持局依據審查結果及經費額度,報請核定,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備查,及函知申請單位、各農村再生促進會,以執行實質建設計畫。位依核定結果逐年提報年度 農村再生建設申請書,並函請中央主管 機關備查。簽陳縣(市)政府首長核可 後,據以核定,報請中央主管 機關備查,並函知申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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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6-01-12
- 內容:
- 漁業署地震災害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業部災害防救主管機關農業部24小時輿情蒐報外交部及當事人國駐臺機構漁業署地震災害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業部災害防救主管機關農業部24小時輿情蒐報外交部及當事人國駐臺機構 □其他作為: 備註 依各災害主管機關(單位)規定應通報對象辦理。 第五點表四修正規定農村發展 及水土保 持署 農業部 災害防救主管機關 農業部 24小時 輿情蒐報 外交部 及當事 人國駐日 時 分) □其他作為: 備註 依各災害主管機關(單位)規定應通報對象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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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5-09-14
- 內容:
- 二、計畫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以下簡稱水保局)三、申請單位資格:觀總顧問協助府內幕僚單位邀集學者專家、府內相關業務單位代表及主管機關代表,合計至少7人組成,學者專家連同景觀總顧問之審查委員人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環境景觀面向各補助計畫之主管機關共同組成聯審小組。台灣健康社區六星計畫」環境景觀面向各補助計畫之主管機關組成聯審小組,聽取縣(市)政府簡報,並依據附表一之評分項目辦理複審,(四)計畫內容非屬補助項目,或非屬主管機關辦理權責,或屬原住民重點部落,或係個人私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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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12-23
- 內容:
- 民眾疏散避難與收容由直轄市、縣(市)災害應變中心協助鄉(鎮、市、區)災害應變中心辦理下列工作,必要時得逕向中央相關業務主管機關請求協助: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