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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4-27
- 內容:
- 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強化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工作之推動,二、本要點所稱之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項目(以下簡稱補助項目),係指「○六○五)水土保持植生及(○六○八)韌性坡地措施等七項。前項設施補助範圍及金額上限,依補助基準規定辦理。四、對於同筆申請土地辦理各項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之補助,同一項目以一次為原則。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申請書(附件一)。2.申請人資格證明文件:(1) 農民: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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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3-07
- 內容:
- 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本署)為辦理山坡地開發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貸款逾期案件,貸款經辦機構申請轉銷呆帳應填具「山坡地開發基金貸款逾期案件轉銷呆帳申請表」(如附件),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山坡地開發基金逾期放款及呆帳處理作業規範1121860127號函修正發布全文4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山坡地開發基金逾期放款及呆帳處理作業規範修正規定」馬興彥 附件 山坡地開發基金貸款逾期案件轉銷呆帳申請表 字第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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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0-06-11
- 內容:
- 範例: 108年度1725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圖 105年度彰化縣山坡地地籍圖 105年度第6期全臺疑似違規變異點 水土保持戶外教室及教學園區分布圖 非本署產製者 外單位之開放資料( 範例: 108年度1725條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圖 105年度彰化縣山坡地地籍圖 105年度第6期全臺疑似違規變異點 水土保持戶外教室及教學園區分布圖 非本署產製者 外單位之開放資料(Open 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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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9-11-15
- 內容:
- (三)指導民眾實施坡地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及設施自主檢查服務。(四)提供主管機關違規案件之指定實施事項、限期改正事項及現場指導服務等專業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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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05-03
- 內容:
- 三、作業性質:辦理本署及所屬分署水土保持工程、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土石流防災及農村建設等經常性或政策性業務。 三、作業性質:辦理本署及所 屬分署水土保持工程、山 坡地保育利用管理、土石 流防災及農村建設等經 常性或政策性業務。 三、作業性質:辦理本局及所 屬分局水土保持工程、山 坡地保育利用管理、土石 流防災及農村建設等經 常性或政策性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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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標題:
- 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2
- 內容:
- 二、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三、行政院民國九十年八月八日第二七四六次院長針對改制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研提「加速全面造林整治土石流計畫」裁示,山 坡地超限利用的徹底解決,請各相關機關全力配合執行。貳、目標一、保育水土資源,兼顧山坡地農民生計。二、強化森林功效,減少土壤流失並強化涵養水源,本計畫公告前之超限利用案件,除非法占用公有山坡地者,由各土地管理機關收回土地,實施造林外,其餘依下列規定處理:三、非法占用公有山坡地之超限利用,由原住民族委員會、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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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受補助者或執行單位於辦理本計畫各項工程時,如有涉及山坡地開挖整地時,應依規研提水土保持計畫送主管機關核定。受補助者或執行單位於辦理本計畫各項工程時,如有涉及山坡地開挖整地時,應依規研提水土保持計畫送主管機關核定。受補助者或執行單位於辦理本計畫各項工程時,如有涉及山坡地開挖 整地時,應依規研提水土保持計畫送主管機關核定。九)受補助者或執行單位於辦理本計畫各項工程時,如有涉及山坡地開挖整地時,應依規研提水土保持計畫送主管機關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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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第一條 為推動山坡地開發、保育及利用,特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設置山坡地開發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同條第二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 規定訂定本辦法。第五條 本基金之用途如下:一、以貸款方式作為山坡地保育利用循環運用。四、辦理山坡地水土保持、緊急災害搶修及國有山坡地查定所需支出。五、辦理推、挖土機作業所需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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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或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處罰,並經繼續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或實施仍不合水(三)有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致生災害或危害公共設施之虞者。農林漁牧地之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五十、於山坡地內從事農、林、漁、牧地之開發利用所需之修築農路、開挖整地或整坡作業,農舍等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五十一、於山坡地內依法得為開發之建築用地、農舍、農業設施、休閒農業設施、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依水土保持法或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規定處罰,並 經繼續限期改正者是否已改正完成或實施已符合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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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0-12
- 內容:
- 山坡地查定為加強保育地 20.沿海一般保護區 3.山坡地 4.特定水土保持區 22.歷史建築 5. 山坡地查定為加強保育地 20 .沿海一般保護區 3. 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 21 .山坡地 4. 特定水土保持區 22 .歷史建築 5. 河川區域、洪氾區一級管制區、洪水平原一級管制、區域排水設施範圍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