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21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60
依照
排序
  • 1.
    題:
    「114年高中職大專生農STAY體驗簡章」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5-15
    容:
    享有在任何地點、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使用該著作之權利,農村水保署與其授權單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將其轉作農村水保署推動相關業務之參考。與此計畫活動所提供之Blog文章競賽之相關影音及文字 視同授予農村水保署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享有在任何地點、 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使用該著作之權利,農村水保署與其授權單 位不需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將其轉作農村水保署推動相關業務 之參考。
  • 2.
    題:
    「114年休閒農業生態體驗服務輔導方案」輔導辦法與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5-14
    容:
    本年度 進階培訓 及 個案輔導 部分負擔費用,共 15 ,000 元 , 並在履行相關責任義務後於 培訓費用:每1個案(3人)培訓費用部分負擔為5,000元/個案,若全程參訓者,即予獎勵全額參訓費用,並於培訓結束後歸還。輔導目標與預期成果如下: 114年:輔導時間3個月(8月-10月) 輔導費用部分負擔:10,000元/個案。
  • 3.
    題:
    「114年大專院校農村實踐共創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5-12
    容:
    實作、專題設計、駐村實踐而支出之費用需佔總補助經費 百分之四十以上。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本署得依同法第14條規定酌 收必要成本費用。其中至農村場域實習、實作、專題設計、駐村實踐而支出之費用需 佔總補助經費百分之四十以上。智慧財產權、商標權等各項權利而須 按期支付之相關權利金等費用屬之。 與執行計畫直接有關之資料檢索、資料庫等購置費用,至多補助新 臺幣3萬元。
  • 4.
    題:
    114年度休閒農業區分級輔導計畫研提原則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2-20
    容:
    提供必要之陪伴或專業輔導及培訓課程;惟擬申請劃定休區之規劃費用需自籌辦理。本項經費需有 1/2 以上用於休區陪伴輔導師或相關支援輔導專家、產業聯繫會報費用,及轄區內休區及潛力發展地區之推動組織共識營、轄區產業推動所需共通性訓練等使用,公告修正後之區域產業發展實際現況範圍調整外,不得編列申請劃定休區之規劃費用,惟得以配合款編列支應。輔導單位及休區推動組織得編列屬於休區公共事務所需其他經費,如休區全區保險費用、服務中心租金 …
  • 5.
    題: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2-13
    容:
    (五) 雜支費用編列額度不得超過總補助款百分之十。 (六) 本計畫經費支用編列原則、撥款條件、經費流用、計畫變 更及經費核銷等事項,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 定辦理。
  • 6.
    題:
    「2025臺北國際食品展-農村好物」徵展簡章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1-08
    容:
    本次參展預估參展業者自行負擔部分展攤租金約新臺幣4萬8,150元(以實際 公告金額為主);如需追加設備者(如:冷凍、冷藏櫃),另外加計設備租賃費用
  • 7.
    題:
    本署114年度農村體驗發展食農及永續特色計畫研提原則_修正版,請洽所屬各分署辦理計畫研提工作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1-02
    容:
    預算科目 經費(千元) 經費估算說明 租金 委託勞務費 (如欲申請本科目費用,以補助經費50%為上限) 按日按件 計資酬金 宣導廣告費 物品 雜支 養護費 國內旅費 運費 合計 七、 預算科目 經費 ( 千元 ) 經費估算說明 租金 委託勞務費 (如欲申請本科目費用 , 以補助經費50%為上限) 按日按件 計資酬金 宣導廣告費 物品 雜支 養護費 國內旅費 運費 合計 相關附件:
  • 8.
    題:
    114年農村好店輔導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12-19
    容:
    另配合款不得低於總 經費50% ,且設計費用不得 高於 總計畫經費 10% 。另配合款不得低於總經費50%, 且設計費用不得高於總計畫經費10%。
  • 9.
    題:
    114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11-21
    容:
    但查詢或請 求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者,本署、各分署得依同法 第14 條規定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附件1 經費編列及支用原則 一、本計畫補助款為經常門費用,各受補助單位不得將其用於公共設 施、房屋建築及購置耐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且金額在新臺幣ㄧ萬元 以上之設備等資本門支出。
  • 10.
    題:
    「114年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徵件資訊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9-06
    容:
    等相關費用,如苗種、肥料與必要之相關用品及經費 ) □餐食規劃 (等相關費用。 為辦理本計畫綠飲食項目,得申請購置計畫內所需設備,每年設備補助額度不超過當年度預算總額百分之二十。 說明講師人數、教學時數等所需之相關費用 ) □課程 材料費 ( 說明綠療育各課程之教學內容所需之相關材料費用 ) 課程規劃表 (受補助後須提供高齡者班員名冊) 星期 時段 ___________ 元 辦理本計畫相關工作所需之行政雜支費用,其額度不得超過當年度預算總額扣除設備及投資後金額百分之十為上限。
1 / 3 頁 , 共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