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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5
- 內容:
- 捌、注意事項: 未入選者將不另行通知或退還報名資料(報名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 遵守本活動手冊載明相關安全注意事項。 如有違反法令情節重大者,將另交由其他相關單位辦理。 參、注意事項 辦理單位對活動相關規定、日期等保有修改與最終解釋權 。 捌、注意事項: 一、 未入選者將不另行通知或退還報名資料(報名資料請自行備 份留存)。 八、遵守本活動手冊載明相關安全注意事項。 九、如有違反法令情節重大者,將另交由其他相關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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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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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4
- 內容:
- 協助釐清申設法規及需跨單位溝通事項。六、審查方式:由本署代表及具再生能源、農村發展或農漁業之專家組成農釐清及跨單位溝通 協助釐清申設法規及需跨單位溝通事項 四、 申請作業 (一) 申請資格 七、 申請與執行流程 八、 配合事項 (一) 通過徵選者應配合本署及本署授權之人進行訪視及輔導作業, 十、 其他注意事項 (一) 通過徵選之計畫相關文宣資料(包括新媒體活動訊息、邀請函、 (四) 本須知未盡規定事項,依其他相關函示補充或法令規定辦理。 ※本計畫聯絡人: (一) 農村水保署農村建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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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4
- 內容:
- 個案輔導執行配合與注意事項 為確保輔導資源之有效運用,請配合履行相關責任與義務,包括:積極參與輔導過程、出席相關會議(如輔導會議、討論會議及成果發表會) 四、 個案輔導執行配合與注意事項 為確保輔導資源之有效運用,請配合履行相關責任與義務,包括: 積極參與輔導過程、出席相關會議(如輔導會議、討論會議及成果發表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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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2
- 內容:
- 人資料保護法第 18條規定,指定專人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 改、毀損、 十二、配合事項: (一) 計畫執行過程,本署將導入交流機制,遴選受補助單位互相分享經 驗及學習檢討,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 本計畫僅補助業務費,屬一級用途別科目,爰業務費項下之各二級 用途別科目間須勻支者,參加具有政策性 或專案性之重大諮詢事項會議,得支給出席費。 (2)前項政策性或專案性之重大諮詢事項會議,由各機關學校依會議召 開之性質,本於權責自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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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3-13
- 內容:
- 附件3)、「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4)等4項文件一式2份,選人具體事蹟及貢獻說明表」(附件3)、「蒐集個人資料告知 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4)等4項文件一式2份, 八、 其他注意事項 (一) 若缺漏相關報名資料獲通知補件者,應於期限內補正,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已檢附 5.以上資料請準備紙本2份與電子檔案1份。獎牌之照片或其他證 明文件) 文字說明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4)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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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20
- 內容:
- 4 項及第 13 條規定應辦事項: (1)列冊管理轄內各休區供公共使用之休閒農業設施, ( 三 ) 辦理轄內休區診斷事項:至多補助 1/2 為原則,並以每區 1. 陸、經費編列注意事項 一、工作經費之編列與支出,限前列各項內容;除配合原劃定範圍公告修正後之區域產業發展實際現況範圍調整外, 玖、其它注意事項 計畫經費及管考執行規定: 補助經費編列及使用請依據農業部主管計畫補助基準及經費處理作業等規定辦理。工程執行注意事項:涉及營繕工程、專業服務或財物等採購,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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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標題:
-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2-13
- 內容:
- 經費流用、計畫變 更及經費核銷等事項,依農業部主管計畫經費處理作業規 定辦理。 十、 其他執行注意事項 (一) 有第九點相關情事得依情節輕重對該受補助單位停止補助 一年至五年。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所有內容, 並同意下列事項: (一) 蒐集主體: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有其他記載事項請填於備註。 5.請填寫參與交易或補助案件名稱,填表人即公職人員或關係人請於簽名欄位簽名或蓋章,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同意書所有內容,並同意下列事項: 蒐集主體: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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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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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1-08
- 內容:
- 參展條件及注意事項 參展單位需配合以下條件,並請詳閱相關注意事項: 1. 徵展過程中以不錄取重複參展業者為原則,報名業者倘已於大會其他公協會/縣 市館或獨立參展有案,經查證屬實將取消其錄取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