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62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74
依照
排序
  • 11.
    題:
    法務部廉政署「企業服務廉政平臺」宣導摺頁,請參考運用。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法務部廉政署融入「機關採購廉政平臺」公開透明的精神及運作成功經驗,結合各主管機關推廣試辦「企業服務廉政平臺」。
  • 12.
    題:
    利衝補助或交易規範小叮嚀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只有例外情形才允許,其中,例外允許對關係人依 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 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依政府採購 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採購,以及依法令以 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等補助或交易,
  • 13.
    題:
    利衝法施行細則說明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指由教育部、科技部、直轄 市、縣(市)政府或其他主管機關依法設立、附設之學校,例如科學 園區管理局實驗中小學等。 •補助法令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一項但書第三款規定 核定同意補助時,應即副知監察院。法令依據及其屬本法第十四條第 一項但書第一款至第三款之情事;其屬上開但書第三款所定禁 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補 助者,並應具體敘明理由。
  • 14.
    題:
    行政院核定「其他各級政府機關(構)...等..辦理工務、建築管理、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副主管人員』」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公職人員...並自108年7月1日起...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副主管人員』」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副主管人員』」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副 主管人員』」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2條 第1項之公職人員, 二、請協助轉知所屬機關並加強宣導旨揭副主管人員自108年7月 1日起適用本法規定,避免旨揭適用人員因不諳本法致違反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副主管 人員』」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本法)第2條第1項 之公職人員,
  • 15.
    題:
    農業部政風工作兼辦人員設置暨執行要點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一、人員遴選: 由各附屬未設政風單位之機關(構)首長,就本機關(構) 副首長、秘書、一級主管或專員(含)以上之績優人員 中遴選為原則,如前述職務均無適當人選,得事先敘明 理由,協調本會政風室同意後,以七職等以上績優之職 員派兼之,
  • 16.
    題:
    本局彭心燕副工程司榮獲108年度農委會廉能楷模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另本(109)年7月2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會報時,由主任委員親自頒獎(獎牌及新臺幣五千元等值獎品)表揚。
  • 17.
    題:
    106年度本局臺中分局陳祐銜工程員及臺南分局石副工明隴榮獲行政院農委會廉能楷模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另本(107)年6月2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會報時,由主任委員親自頒獎(獎牌及新臺幣壹萬元等值獎品)表揚。
  • 18.
    題:
    105年度本局顏正工程司川舜、南投分局工程員邱賢德榮獲行政院農委會廉能楷模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另本(106)年4月1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管會報時,由主任委員親自頒獎(獎牌及新臺幣壹萬元等值獎品)表揚。
  • 19.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執行工程業務防貪指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對於主管或監督之 事務,明知違背法律、法律授權之法規命令、 單位主管對差假申請案件審核流於形式,未詳加審認 出差之必要性。 2. 出差結束未向單位主管報告出差結果與公務執行情 形。 4. 少數同仁視差旅費為員工福利措施。 落實出差審核機制,直屬主管對公差之派遣,應視公 務性質及事實需要詳加審核其必要性,並覈實核給期 間;相關差勤管理單位加強不定期抽查,如有異常應 即時回報主管注意。 2. 申請因公出差應詳敘出差事由、出差地點,並加強出 差回報機制。
  • 20.
    題:
    108年度「採購作業360度回饋策略 -廉政研究報告」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7%,其次依序為「主管」者,占 20.6%,「契約人員、臨時人員、技工」7% 主管 20.6% 契約人 員、臨時 人員、技 工 6.7% 主管 83 20.6% 契約人員、臨時 人員、技工 27 6.05),以「主 管」瞭解比例最高(63.9%),但因交叉分析表方格(cells)內的期望值20% 以上小於5,不適合以卡方檢定結果進行推論,05),職務以「契約人員、 臨時人員、技工」、「主管」有產生分批採購的疑慮,其餘則無;是否取 得採購證照以「否」有產生分批採購的疑慮,
2 / 7 頁 , 共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