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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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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3-01
    容:
    (一)機密等級及保密期限:水土保持申請書件之機密文書等級及保密期限,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水土保持申請書件應先編號後,以密封(雙封套)分送審查委員及相關機關,並請審查委員攜帶與會。未能參加審查會議之審查委員,應將水土保持申請書件密封寄回。 3.水土保持申請書件除相關機關歸檔外,應收回銷毀。 (四)保密切結: 1.
  • 72.
    題:
    112年農村好店輔導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02-08
    容:
    (1)提案申請書 (如附件2) 。 (2)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商業( 初審-申請書審查: 本局針對農村好店提案申請書進行審查,有疑慮者安排實地訪視,實地訪視意見列為初審評分參考。由本局組成初審小組,針對相關提案申請書進行書面審查。 2.評分標準: 初審審查指標 說明 評分比重 場域點位潛力 店面之交通便利性、消費者之互動可及性 20% 營運狀態 店家經營及商業模式穩定度、 □ □ 2 附件 2 、提案申請書紙本乙份 (正 本 ) □ □ 3 營利事業登記證/公司登記證明/商業(
  • 73.
    題:
    更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場地借用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2-02
    容:
    第六點附件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場地借用申請書修正對照表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配合第二點修正 致函(或電洽)本局並填具場地借用申請書(附件 一),送本局審查。(二)場地借用申請經核定後,docx 葉靜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場地借用申請書 應於使用前5天,致函(或電洽)本局並填具場地借用申請書送審,經本局核定場地借用申請後,將通知借用人,借用人須於使用場地前至本局秘書室(有提供多元服務之必要,且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應於契約或申請書中明定,承租人或使用人不得再轉租或委託經營或與他人合作經營或再提供第三人使
  • 74.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第八點、第九點及第六點附件二(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請查照。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1-28
    容:
    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 項目者,得提出施作申請書(提案計畫書附件3)代替土地 使用同意書。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業登記證號碼: 農村再生設施施作申請書 一、 申請人 (土地所有權人代表)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得提出施作申請書(提案計畫書附 件3)代替土地使用同意書。未涉及建築物增、修建或固定構 造物等項目者,得提出施作申請書(附件三)代替土地使用同意書。現況概述: □已□未 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或 施作申請書 □已□未 檢附土地登記謄本 □需□免 容許使用 □有□無 需特別保護生態物種
  • 75.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第九點、第十點、第十二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1-25
    容:
    現況概述: □已□未 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或 施作申請書 □已□未 檢附土地登記謄本 □需□免 容許使用 □需□免 (簡易)現況概述: □已□未 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或 施作申請書 □已□未 檢附土地登記謄本 □需□免 容許使用 □需□免 (簡易)水保計畫 □是□非 位於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範圍 6. 現況概述: □已□ 未 取得土地使用同意書或 施 作申請書 □已□ 未 檢附土地登記謄本 □需□ 免 容許使用 □需□ 免 ( 簡易 ) 水保計畫 □是□ 非 位於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範
  • 7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向主管機關申請之: 一、申請書。 二、證明登記原因文件或水權狀。 三、其他依法應提出之書據圖式。 第三十條 前條申請書應記載左列事 項: 一、申請人之姓名、性別、籍貫、年 齡、 第三十二條 水權登記與第三人有利害 關係時,應於申請書外,加具第三人 承諾書,或其他證明文件。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為臨 時用水之申請時,其申請人資格、申 請書格式及申請程序,準用水權登記 申請之規定。第二十五條 申請人依本法第二十九條 規定申請水權登記時,申請書及其相 關書件有下列情形者,主管機關應於 收受申請書起十五日內通知其補正:
  • 7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水土保持申請書 件,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 第十條 水土保持申請書件有下列情形 之一,主管機關應不予受理,並通知 水土保持義務人及副知目的事業主管 第十一條 水土保持申請書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主管機關應不予核定或審 定,並通知水土保持義務人及副知目水土保持計畫之審核 第十四條 水土保持申請書件之核定或 審定,應自水土保持義務人繳交審查 費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 第十五條 水土保持申請書件之審查, 得邀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水土保持 義務人及承辦技師到場說明。
  • 7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水土保持申請書 件,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 第十條 水土保持申請書件有下列情形 之一,主管機關應不予受理,並通知 水土保持義務人及副知目的事業主管 第十一條 水土保持申請書件有下列情 形之一,主管機關應不予核定或審 定,並通知水土保持義務人及副知目水土保持計畫之審核 第十四條 水土保持申請書件之核定或 審定,應自水土保持義務人繳交審查 費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 第十五條 水土保持申請書件之審查, 得邀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水土保持 義務人及承辦技師到場說明。
  • 79.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應於中央主管 機關所定期限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個別 宅院所在地之直轄市、農村再生設施依附表二應申請容許使用者,申請人應 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各三份,向土地所在直轄 市或縣(提 報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需求,並將彙整表及申請書函 送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並副知本會水土保持局 所屬分局(○○社區○○○年度農村再生執行 計畫申請書」如附件二。 (三)社區申請函文定型稿,如附件三供參。 附件二 ○○社區○○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申請書 一、 申請種類: 二、 計畫名稱: 三、
  • 80.
    題: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作業手冊【出版年份101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社區農村再 生發展區計畫(草案)」申請書件至農委會辦理審查: 1. 申請書(由各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依行政需求 訂定之)。 2.擬申 請設置農村再生設施,依據「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 督辦法」規定填具本申請書,並檢附相關文件,請惠予同意。農村再生設施容許使用之申請及同意 第27條 農村再生設施依附表二應申請容許使用者,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各三份, 向土地所在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一、最近一個月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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