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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標題:
- 整體性治山防災計畫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73 工作量 或內容 規劃、招標 文件撰擬 招標、期初 簡報、宣導 期中簡報期末簡報、 驗收、查核項目 工程核定及 測設50處 ,完成委辦 計畫相關招 標文件,土 石流警戒基 準值檢討更 新15處 工程測設及 施工90處 , 四、新增共筆資訊匯整平台,加強 文件協同作業及分享。 五、系統維護作業。 (十一)配合本局資訊安全ISO各項文 件處理及內外稽核說明,各業務單 位系統災害還原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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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標題:
- 有關公務人員退撫給與專戶設立
-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領受人身分證正本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附有相片之健保卡、駕照、護照等)。請攜帶機關證明、委託人與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授權書)。 (二)請告知銀行服務人員需辦理新制(或舊制)退撫給與專戶開戶,並出示證明文件(「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書函」、「舊制退撫給與改存專戶申請書暨發放機關證明書」本申書請暨證明書須分別開立,作為銀行開戶保存之證明文件。 〈適用於新退休(職)人員申請退撫給與專戶〉二)領受人身分證正本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如附有相片之健保卡、駕照、護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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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移居國外領取退休金證明書」並向本國駐外辦事處申請文件證明後,寄送至本局人事室退休承辦人收。或停發原因不存在, 應依相關規定檢具證明文 件或原服務機關協助向本 會申請復發或補發。逾期仍未繳還者,自 期間屆滿之次日起,檢具相 關文件移送支給機關依法 處理。俟其 停止或暫停領受權原因消滅時,再檢同 證明文件,或由原服務機關協助,向發 放機關申請恢復發放或補發。應主動通知 發放機關;另有停止或暫停領受權原 因消滅時,檢同證明文件或由原服務 機關協助向發放機關申請恢復發放 或補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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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核給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證明文件,後續得據以 申請參加農保。旨在保障實際耕作者申請參加農保之權益,書面審查、現 地勘查及核發證明文件。 辛、 建立分群分級培育輔導機制,輔導婦女、所在地各區農業改良場受理申請核發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 作證明文件,就個案事實條件,先辦理書面查核,並會同 實際耕作者及農業用地坐落之農由農業改良場核發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證明文件。 (3)行銷通路的開發-提升農產品的整體行銷策略及開發新文件 缺漏不齊者,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不補正或補 正後仍不齊者,喪失申請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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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招標文件中公開全體評選委員名單,倘機關長期遴聘 特定人士擔任外聘評選委員,因學術或職場領域往來 關係密切,不肖廠商易進行程序外接觸影響其專業判 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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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每日櫃台應確實結算及對帳,作業完畢應將 紙本文件及相關附件確實歸檔。D公司3家廠商投標,審標結果僅B、C公司2 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D公司因押標金繳納不 符合招標文件規定判定不合格。 D. 110年6月3日價格標開標,B公司報價1億 7,257萬2,750元(投標文件筆跡雷同…」、 「(八)…部分投標廠商未繳押標金。」等異常 事項。王小天」雇用之貨 車司機得以在未取得A市環保局書面同意文件之 11 最高法院110年度台上字第4003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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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資料來源:
- 退休人員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四、請將本案所有文件資料轉知督導與主政輔導之所屬機關與團 體、組織及機構,退休人員請各人事單位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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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標題:
- 利衝補助或交易規範小叮嚀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投標中央部 會以公告方式辦理之勞務採購,卻未事前於投標文件揭露 身分關係;或由鄉民代表之配偶擔任理事長之民間協會, 向鄉公所申請補助,標售、標租等補助或交易,公職人 員或關係人必須事先在申請補助文件或投標文件中,據實 表明身分關係,而機關團體在補助或交易成立後,也應主 動公開身分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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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標題:
- 利衝法施行細則說明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並記載下列事項: • 一、申請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其 為法人或其他設有代表人、管理人之團體者,其名稱、事務所或營業 所及管理人或代表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 所。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於申請或投標 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者,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公職人員之姓名、服務之機關團體及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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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招標文件中公開全體評選委員名單,倘機關長期遴聘 特定人士擔任外聘評選委員,因學術或職場領域往來 關係密切,不肖廠商易進行程序外接觸影響其專業判 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