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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1.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支援地方政府因應土石流災害處理協助項目及程序規定」,名稱修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支援地方政府因應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處理協助項目及程序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郭力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支援地方政府因應土石流及 大規模崩塌災害處理協助項目及程序規定 一、依據: 本規定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72.
    題:
    預告修正「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30
    容:
    現配合災害防救法將「土石流災害」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 災害」及實務運作需求予以修正,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 配合災害防救法授權條次變動,修正本標準之訂定依據。 (修正條 文第一條) 二、 配合災害防救法修正,增列大規模崩塌災害之定義。(修正條文第五條) 五、 配合災害防救法將「土石流災害」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 害」及實務運作需求,修正相關用語及增列領取救助金後,救助種類及標準 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 準 查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 一款第一目規定,將「土 石流災害」修正為「
  • 73.
    題:
    預告修正「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30
    容:
    現配合災害防救法將「土石流災害」修正為「土石流及大 規模崩塌災害」,修正本辦法相關用語及增列大規模崩塌災害之潛勢資料崩塌災害潛勢資 料公開辦法 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查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一 目規定,將「土石流災害」修正 為「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一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 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一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 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本條未修正。
  • 74.
    題:
    112年度創新研究計畫公開徵求公告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09-30
    容:
    (3)大規模崩塌疏散避難作業精 進之研究災害防救法於111年6月15日修法公布,大規模 崩塌災害納入法定災害。
  • 75.
    題:
    水土林複合型土砂災害聯合演練,整合跨機關防災應變能量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2-08-03
    容:
    另今(111)年災害防救法於6月15日完成修法,亦將大規模崩塌災害納入,以提升災害防救能量。
  • 76.
    題:
    農委會公開更新全臺土石流潛勢溪流1,729條及大規模崩塌潛勢區36處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2-01-26
    容:
    農委會水土保持局自89年7月災害防救法公布實施後,為減少災害發生或防止災害擴大,每年持續辦理調查評估並適時公開土石流潛勢溪流最新資訊,針對自然條件及保全對象等因素,
  • 77.
    題:
    九份二山地震國家紀念地人車管制作業程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7-05
    容:
    一、目的為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行政執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南投分署」管轄,另現行災害 防救法已將大規模崩塌災害納入法定災害;爰配合機關名稱變更及現行 災害防救法,擬具「九份二山地震國家紀念地人車管制作業程序」修正 草案。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 明 一、目的 為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二 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 行政執行法第三十九條 規定,以保障九份二山地 震國家紀念地( 一、目的 為執行災害防救法第二 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 行政執行法第三十九條 規定,
  • 78.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9-09
    容:
    第一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第二條 各級政府為執行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重建需要,於九十八年九月九日訂定發布,現配合災害防救法將「土石 流災害」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其 修正要點如次: 一、 配合災害防救法修法,修正授權依據條文。(修正條文第一條) 二、災區交通搶通或公共設施 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查災害防救法(以下簡稱 本法)一百十一年六月十 五日修正公布,修正條文 現行條文 說明 第一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 救法第三十九條第二項 規定訂定之。
  • 79.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7-30
    容: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四十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第  二  於九十八年七月三十日訂定發布,現配合災害防救法將「土石流災害」修 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其修正要點如次: 一、 配合災害防救法修法,修正依據條次。(修正條文第一條) 二、 增列各級政府為救災及重建須臨時堆置營建修正條文第四條) 四、 配合災害防救法第四十條第一項擴大適用災害範圍,不限於天然災 害,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 程序辦法 查災害防救法(以下簡稱本 法)一百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修 正公布,
  • 80.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16
    容: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第二條 現配合災害防救法將「土石流災害」修正為「土石流 及大規模崩塌災害」,修正本辦法相關用語及增列大規模崩塌災害之潛勢料公開辦法 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查災害防救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一 目規定,將「土石流災害」修正 為「行 條 文 說 明 第一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 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一條 本辦法依災害防救法第 二十二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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