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支援地方政府因應土石流災害處理協助項目及程序規定」,名稱修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支援地方政府因應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處理協助項目及程序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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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0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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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農授水保字第1111867005號 |
主 旨 |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支援地方政府因應土石流災害處理協助項目及程序規定」,名稱修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支援地方政府因應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處理協助項目及程序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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