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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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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1.
    題:
    112年優遊農村體驗品質評鑑作業簡章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3-14
    容:
    如有違反觀光旅遊品質、安全衛生或其他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者,經主管機關查獲屬實,嚴重影響農村體驗品質形象, 如違反法令情節較輕或受遊客申訴者,得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並限期改善,期滿仍未改善者,主辦單位不定期查訪追蹤等),或違反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時,經主辦單位協調溝通仍未能改善者。如有違反觀光旅遊品質、安全衛生或其他相關法令且情節重大者,經主管機關查獲屬實,嚴重影響農村體驗品質形象,得立即撤銷或廢止其農村體驗品質評鑑通 如違反法令情節較輕或受遊客申訴者,得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並限期改善,期滿仍未改善者,
  • 62.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第六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3-13
    容:
    如發現成效不佳、未依補(捐) 助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 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 一年至五年。
  • 63.
    題:
    112年農村好店輔導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02-08
    容:
    倘若有下列情事發生且情節重大者,將取消資格: 檢送之申請資料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者。 倘若有下列情事發生且情節重大者,將取消資格: 檢送之申請資料或其附件有隱匿、虛偽等不實情事者。
  • 64.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第八點、第九點及第六點附件二(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請查照。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1-28
    容:
    如發現成效不佳、未依補(捐) 助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 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 一年至五年。
  • 65.
    題:
    水土保持或農村教育宣導相關活動補助受理申請案件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2-11-21
    容:
    本案補助款若未依補助用途支用或有虛報、浮報等情事,且未依規定辦理經費請款及核銷,依情節輕重將減少補助或停止補助一至五年。
  • 66.
    題:
    預告訂定「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動植物疫災全民防災教育表彰辦法」。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11
    容:
    二、其他違反法令規定,情節重大。 各級政府應撤銷或廢止發給獎金之處分 或註銷頒發之獎狀、獎牌或獎座之事由。
  • 6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以致釀成災 害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情節 重大且危害多數人之生命財產者,處 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 按次分別處罰;情節重大者,並得廢 農業發展條例 455 但其情節輕微,顯可 憫恕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 刑至二分之一;未依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 土保持申報書施工,情節重大。 二、經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八條、第二 十九條規定,經再次驗收仍未完成 改善者,得視情節扣除不合格部 分之款項後核發補助款。
  • 6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但其情節輕微,顯可 憫恕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未依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 土保持申報書施工,情節重大。 二、經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八條、第二 十九條規定,經再次驗收仍未完成 改善者,得視情節扣除不合格部 分之款項後核發補助款。但其情節輕微,顯可憫恕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 一、未依核定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施工,情節重大。 二、經主管機關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規定,令其停工而未停工。
  • 6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但其情節輕微,顯可 憫恕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限期改正而屆期未改正或實施仍 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情節重 大者。經再次驗收仍未完成 改善者,得視情節扣除不合格部 分之款項後核發補助款。為避免延滯程序之進行,禁止當 事人或其他到場之人發言;有妨 礙聽證程序而情節重大者,並得 命其退場。但按其情節,得減輕或免除 其處罰。 第九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 罰。
  • 70.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經再 次驗收仍未完成改善者,得視情節扣除不合格部 分之款項後核發補助款。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 (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 補(捐)助一年至五年。如經發現未確實辦理者,得依情 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或受補(捐)助團體酌減嗣後 補(捐)助款或停止補(若有異常重大情節之事宜,查核人員應速回報本局, 經本局確認其違紀情節屬實,提報培根師資審查委員 會,不適任者刪除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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