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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4-04-08
- 內容:
- 針對農民向農業部農村水保署申請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蓄水池)補助,未達使用年限卻因0403花蓮地震導致補助設施毀壞或功能受損而需重新施作者,得再次申請補助;申請方式與補助對象及範圍、受理機關聯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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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4-04
- 內容:
- 4月4日本署為加速協助災區重建,配合行政院0403地震協助措施,針對農民向本署申請山坡地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蓄水池)之補助,倘未達使用年限(15年)卻因0403花蓮地震導致補助設施毀壞或功能受損而需重新施作者,得再次申請補助;除由農業部統一發布新聞稿說明本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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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4
- 內容:
- 二五-○○物品 凡實施計畫所需使用 年限未達兩年或單價 未達一萬元之消耗或 非消耗品購置費用屬 之,如油料、材料、 物料、配件,及試驗 儀器、藥品等。購置土地、土地改良物、房屋建 築及設備、暨金額超過一萬元以 上且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之設 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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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2
- 內容:
- 其中已達一定金額以 上或未達使用年限之財產必須報廢者,應由財產管 理機關填具財產毀損報廢單及相關文件送施作經費、設施財產權屬、設施使用年限、認養單 位及年限等資料,執行機關應於核定後填具農村再生相 執行機關: 五、 土地使用同意使用年限: 六、 土地使用起迄日期: 七、 申請認養單位:惟發包經費大於原核定經費且其 適用之使用年限已高於原簽訂年限者,仍應請土地所有權人重新簽署 土地使用同意書。院授主會財字第1121500259號函修訂 依使用年限劃分 依一定金額 百分比劃分 核定權責劃分 審計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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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9-05
- 內容:
- 又前開設備於未達行政院財物標準分類最 低使用年限前,未經本署書面同意,不得處分或設定他項 權利,但經本署同意處分後之所得,應按補助比率繳還本 署,受補助之設備其使用年限,應加以敘明。 二、 綠飲食 發展主軸 執行計畫內容 綠飲食 (申請地點、項目) 補助項目 詳細說明 □社區共餐菜 園 (受補助之設備其使用年限,應加以敘明。 綠飲食 發展主軸 執行計畫內容 綠飲食 (申請地點、項目) 補助項目 詳細說明 □社區共餐菜園 (得採僱工購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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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01
- 內容:
- 各分署歷年自行或委託興建之既存農村再生相關公 共設施,因有設施損壞或使用年限已屆期、土地使 用同意書同意年限已屆期,而有辦理修繕、報廢拆 除或增建之必要性,各分署歷年自行 或委託興建之既 存農村再生相關 公共設施,因有 設施損壞或使用 年限已屆期、土 地使用同意書同 意年限已屆期, 而有辦理修繕、 報廢拆除或增建 之必要性,各分局歷年自行 或委託興建之既 存農村再生相關 公共設施,因有 設施損壞或使用 年限已屆期、土 地使用同意書同 意年限已屆期, 而有辦理修繕、 報廢拆除或增建 之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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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0
- 內容:
- 借用人職稱:姓名:辦理依據:年月日字第號物品編號品名型式廠牌規格單位數量金額 使用 年限 購置或製造 日期備註 財產編號品名型式廠牌規格單位數量金額 使用 年限 購置或製造 日期備註 借用人秘書室主計室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 第十五點附件八修正規定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交還申請單本人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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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5-23
- 內容:
- 國際媒體 附件5 預算 科目 代號 預算 科目 編列原則 20-00 業務費(一級會計科目) 25-00 物品 實施計畫所需使用年限未達兩年或單價未達一萬元之 消耗或非消耗品購置費用,如研發材料、開發新產品 之物料、機械配件、試驗儀器及藥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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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5-15
- 內容:
- 凡實施計畫所需使用年限未達兩年或單價未達一萬元之消耗或非消耗品購置費用屬之,如油料、材料、物料、配件,及試驗儀器、藥品等。凡實施計畫所需使用年限未達兩年或單價未達一萬元之消耗或非消耗品購置費用屬之,如油料、材料、物料、配件,及試驗儀器、藥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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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5-12
- 內容:
- 曾受領補助且使用年限尚未符合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土地,倘因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韌性坡地措 施」補助項目、務實規範各補助項目之使用年限、明確化個案疑義處理 授權由受理機關裁量之適用情形及專案計畫適用範修正補助對象之優先順序及增訂各補助項目使用年限。(修正規定第 四點) 四、配合第四點修正, 曾受領補助且使用年 限尚未符合前項第一款至 第三款規定之土地,倘因 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 素, 一、考量各補助項目性質不 一,使用年限無法以現 行規定之十五年一併涵 蓋,應以各補助項目性 質區分其使用年限及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