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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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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
    題:
    修正「重大土石流災害勘查標準作業程序」,名稱修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重大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勘查標準作業程序」,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3-13
    容:
    二、本點第一項第二款、第五款 至第七款因應政府組織架構 調整,修正相關機關之名稱。 (二)前言(包括事件概述、勘查 一、本點序文及第五款增列大規 模崩塌,理由同修正名稱說 明。
  • 42.
    題:
    預告修正「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部分條文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2-24
    容:
    二、查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 與廢止準則第三條第二 項「前項第五款之平均坡 度、第六款之水系密度及 環境風險率之計算方法, 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之 規定。
  • 43.
    題:
    修正「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執行注意事項」(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1-12
    容:
    適時滾動檢討 與修正,爰刪除第五款規 定,其餘款次配合遞移。 1. (六)前五款課程內容得以講座、 研習營、工作坊、個案討論、 實務輔導或其他方式辦理, 但課程內容得依社區需求 及特性擬定。 二、 配合現行規定第八點第五 款自選課程部分納入年度 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執行手 冊,爰調整本點課程名稱及 除關懷班外各階段必須完 第十六點第五款 其它注意事 項: 一、本點由現行規定第十六點 第五款規定移列,並配合附 成培訓之人數,原則採定 額人數方式,依社區戶數 或人口數分為A、
  • 44.
    題:
    修正「土石流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名稱並修正為「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附修正「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2-21
    容:
    第一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所稱住屋,其範圍以作為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廁、浴室為限。 第一項第四款及第 五款所稱住屋,其範圍以 作為臥室、客廳、飯廳及 連棟之廚廁、浴室為限。 四、第一項第五款及第 六款酌修文字。 五、增列第二項,規範 自行負擔之醫療費 用範疇。 第一項第四款及第 五款所稱住屋,其範圍以 作為臥室、客廳、飯廳及 連棟之廚廁、浴室為限。
  • 4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六十三條之五第一項第三 款、第七十八條第五款、第七十 八條之三第一項第四款規定, 一、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三第一項第五 款規定,採取或堆置土石者。 二、違反第六十三條之五第二項規 定, 四、違反第五十四條之一第一項第五 款、第六十三條之五第一項第五 款、第七十八條之一第六款、第 七十八條之三第一項第五款規 定,種植或採伐植物、飼養牲畜、 養殖水產物、圍築魚塭、插、吊 蚵或其他養殖行為者。
  • 4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勘誤表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項第五款規定確供農業使用與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之認定,由申請人檢附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經營計畫書格式, 前項第五款規定確供農業使用與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之認定,由申請人檢附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經營計畫書格式,載明該筆農業用地農業經營現況、 前項第五款規定確供農業使用 第二條 依本條例第十八條第一項規 定申請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應為農 民,且其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並 經直轄市、
  • 4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十四條 有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至 第五款之開發、經營或使用行為者, 應繳納水土保持保證金;占用或從事第八條第 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開發、經營或 使用,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 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 二、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 款所定之治理或經營、使用行 為:符合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應 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無第十條第一 款至第五款及第十一條第四款等 情事,且屬需繳納審查費者, 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 者,主管機關應先通知水土保持義務 人限期補正。
  • 4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二十四條 有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至 第五款之開發、經營或使用行為者, 應繳納水土保持保證金;占用或從事第八條第 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之開發、經營或 使用,致生水土流失或毀損水土保持 之處理與維護設施者, 二、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 款所定之治理或經營、使用行 為:符合本法第十二條第一項應 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無第十條第一 款至第五款及第十一條第四款等 情事,且屬需繳納審查費者, 有前項第一款至第五款情形之一 者,主管機關應先通知水土保持義務 人限期補正。
  • 49.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農村景觀及建築風貌規範,符合第九條第五款規 定。 第 十七 條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時,其後續處理依該手冊第六十 六點第二、三及五款規定辦理。如屬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 ( 公園管理機關出具符合第二條第五款規定之證明 第 八 條 符合第六條第六款之共有人申請核發其應有部分 業使用證明書時, 五、農業使 前項第二款至第五款有關機關(單位)得就其審認部 分提 農業機關(單位)人應為農民,且其資格應符合前條第一項第四 及第五款規定,其申請興建農舍,得依都市計 前取得之農業用地,
  • 50.
    題: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作業手冊【出版年份101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六、農村景觀及建築風貌規範,符合第九條第五款規定。 第17條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時,應將下列事項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一、農村再生發展區名稱及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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