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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02-07
- 內容:
- 坡地災害危害度分級探討 逢甲大學 陳柏蒼助理教授 41 新住民防災資訊素養推廣實驗計畫 國立政治大學 許瓊文教授 42 原住民部落大規模崩塌警戒與疏散避難機制之優化 社團法人臺灣災害 管理學會 吳杰穎副教授 43 推動土砂災害地形製圖之先導型研究-II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沈淑敏副教授 44 惡地地形特徵圖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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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2-06
- 內容:
- 增訂入本要點,以收統整之 效,以及為配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強化機關落實生態檢核管控機制」 增加生態檢核相關內容。 四、增訂本點第九款以配合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強化機關落實生態檢 核管控機制」增加生態 檢核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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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4-02-01
- 內容:
- 施要點總說明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下稱本署)為端正本署政風促進 廉潔風氣,獎勵及表揚廉能楷模,特參考「農業部獎勵廉能楷模實施 要點」及其他機關獎勵廉能機制,研擬本要點草案,共計八點,其重 點如下: 一、 本要點訂定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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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4-01-30
- 內容:
- 農村水保署進一步說明,為避免類似莫拉克風災造成小林村遭淹埋之大規模人命傷亡再度發生,農村水保署已建立大規模崩塌潛勢區警戒發布機制,並協助地方政府研擬疏散避難計畫、保全清冊及輔導自主防災社區,並於110年起進行警戒發布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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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1-30
- 內容:
- 施要點草案總說明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下稱本署)為端正本署政風促進 廉潔風氣,獎勵及表揚廉能楷模,特參考「農業部獎勵廉能楷模實施 要點」及其他機關獎勵廉能機制,研擬本要點草案,共計八點,其重 點如下: 一、 本要點訂定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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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4-01-18
- 內容:
- 透過盤點各分署及相關單位之食農教育資源,陳設於科工館內展區推廣、開發食農教育教具,並辦理食農教育教案競賽及頒獎,以建立資源共享與推廣機制,產官學界共同推動食農教育重要政策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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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7.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4-01-06
- 內容:
- 5日於永福社區石頭廟旁舉辦光電抽水系統設置成果的導覽活動,邀請關注再生能源及生態議題的機關、NGO夥伴造訪永福社區,一同見證太陽光電驅動野溪抽水馬達的設置成果與運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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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12-28
- 內容:
- 25% 回饋機制 以當年度企業實際獲得補助款金額的5%額 度進行現金回饋, 10% 回饋機制 以當年度企業實際獲得補助款金額的5% 額度進行現金回饋,回饋對象以參與本署 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之綠照社區為改善後可產生的效益及地方影響力) (七) 回饋機制: 九、計畫經費 計畫經費: 合計 千元,應說明店面改善後可產生的效益及地方影響力) 回饋機制: 計畫經費 計畫經費: 合計 千元,應說明店面改善後可產生的效益及地方影響力) (七)回饋機制: 九、計畫經費 計畫經費: 合計 千元,申請補助 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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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 標題:
-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第三點、第四點及第五點附錄二、第六點附錄三、第七點附錄四,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作業規定」,並自即日生效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2-20
- 內容:
- 高風險災害潛勢地區需研擬預防性疏散避難機制,其啟動標準及時機,可參考「各級政府災時對疏散撤離之作業分工」應變小組撤除後回歸 各權責單位應變機制處理。 附錄二 第六點附錄三修正規定 各單位執行土石應變小組撤除後回歸 各權責單位應變機制處理。 第七點附錄四修正規定 鄉(鎮、市、 為健全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應變機制,請各鄉(鎮、市、區)公所本於權 責擬訂轄內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疏散避難計畫,計畫定稿後,請試行演練,定期檢視更新,並建立機制。 附錄四 表PR10 OO縣(市)土石流潛勢溪流分布及警戒基準值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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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2-07
- 內容:
- 六、建立通報專責機制: 本局災害主管單位及所屬分 局應建立二十四小時通報專 責人員緊急聯繫資料,送本 局土石流防災中心彙整;專 責單位及人員或其聯繫資料 有異動時, 七、建立易致災地區緊急聯絡機 制: 本局所屬分局應建立轄區易 發生重大天然災害區域緊急 聯絡人名冊,送本局土石流 防災中心彙整,資料如有異 動,應隨時陳報本局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