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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25-02-26
- 內容:
- 內容簡介:地方政府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業務內容及權責、氣候變遷對防災業務之影響、近年臺灣與世界災例分享 課程時數:聯絡方式:童偉安 02-22125285#1111 hetone1178@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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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5-02-14
- 內容:
- 姜副組長燁秀)及臺中分署(王副分署長志雄)參與,會議就檢警環林等查緝環保及國土查緝案件需協調事項進行討論,並請各單位就權責業務依規定持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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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料來源:
- 性別平等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0
- 內容:
- 其中 「農村婦女生活狀況調查」權責分工:依本部性平 業務分工,請農村水保署研議規劃「爰依本署各單位及 所屬各機關之業務職掌,採權責分工情形辦理,分述 如下: (一)性別平等機制運作:團體建議之性別統計」,其中「農村婦女生活狀況調查」權責分工。 決議: 1. (二)各項具體評量方式、評分權責機關及權重等,由本院性別平 等處定之。 決議: (一) 請本部各單位(機關)依權責分工確實檢視及整備相關資 料,針對不足部分予以加強或補充,並於本小組113年 第3次會議續行討論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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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05
- 內容:
- 位及所屬機關,應依 附表所定任務及分工 權責配合辦理。需本部相關單位及所 屬機關依分工權責協 助配合辦理,爰新增 本點規定。二、本部相關單位及所屬 機關就地震災害需依 權責辦理各項災前預 防措施、應變措施、災 後復原措施。並針對一百十二 年八月一日本部組織 改造後,修正機關名 稱與權責。其他:依權責 分工辦理七、災害應變本點第一款第三目, 並酌修文字;現行規 定第六點第四款移列 至本點第一款第五 目;現行規定第六點 第五款移列至本點第 一款第四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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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5-02-05
- 內容:
- 會報簡報及產製各項應變期間所需資料;本部相關單位及所屬機關,應依附表所定任務及分工權責配合辦理。(8)其他:依權責分工辦理。(二)地震災害應變措施:1.蒐集地震震央、規模及各地震度等基本資料。依本分工表之權責工作項目蒐集與彙 整本部各單位及所屬機關之災情資料、 農業災損資料,並撰寫應變措施報告、 製作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工作會報簡報 及產製各項應變期間所需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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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1-02
- 內容:
- 勘查意 見 □優先處理 □需要處理 □暫緩處理 □不予補助 □非本署權責,移請( )研處 □涉高度生態敏感議題需再釐清或溝通( ) 工作 項目 □區域內老舊農水路修建。應含在地組織團體或居民代表): 其他: 勘查意見 □優先處理 □需要處理 □暫緩處理 □不予補助 □非本 署 權責,移請( )研處 □涉高度生態敏感議題需再釐清或溝通( ) 工作 項目 □區域內老舊農水路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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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7
- 內容:
- 勘查意見 □優先處理 □需要處理 □暫緩處理 □不予補助 □非本 署 權責,移請( )研處 □涉高度生態敏感議題需再釐清或溝通( ) 工作 項目 □區域內老舊農水路修建。應含在地組織團體或居民代 表): 其他: 勘查意 見 □優先處理 □需要處理 □暫緩處理 □不予補助 □非本署權責,移請( )研處 □涉高度生態敏感議題需再釐清或溝通( ) 工作 項目 □區域內老舊農水路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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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資料來源:
- 水土保持工程類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5、已公告之中央管、縣管河川及屬水利單位權責之區域排水、農田灌排及中小型排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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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資料來源:
- 水土保持工程類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目前流域上、中、下游治理權責分屬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及經濟部水利署等三個單位。濁水溪流域聯合整體治理規劃」,期經由整體調查規劃,結合上、中、下游相關權責單位,有效推動聯合整體規劃治理,發揮水土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功效。流域上、中、下游治理權責及工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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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標題:
- 為何要設置「防砂壩」?
- 資料來源:
- 水土保持工程類
- 發布日期:
- 2024-10-25
- 內容:
- 結合流域上、中、下游相關權責單位有效推動流域綜合治理工作流域綜合治理應從「國土防災」、「綜合治水」、「立體防洪」、「河川、野溪嚴重沖淤地段以及淹水等地區,本「聯合規劃、分工治理」原則,期經由整體調查規劃,結合上、中、下游相關權責單位,有效推動聯合整體規劃治理,發揮水土資源保育與永續利用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