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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9
- 內容:
- 本小組委員對於審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應依相關 法令迴避,不得參與審議。 七、 本小組委員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或 審查費。 八、 本小組之經費由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編列預算支 本小組委員對於審 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 應依相關法令迴避,不 得參與審議。 本小組委員對於審 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 應依相關法令迴避,不 得參與審議。 七、本小組委員為無給職。但 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 出席費或審查費。 七、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 幹事均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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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9-19
- 內容:
- 本小組委員對於審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應依相關法令迴避,不得參與審議。七、本小組委員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席費或審查費。八、本小組之經費由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編列預算支應。 本小組委員對於審 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 應依相關法令迴避,不 得參與審議。 本小組委員對於審 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 應依相關法令迴避,不 得參與審議。 七、本小組委員為無給職。但 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 出席費或審查費。 七、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 幹事均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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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5
- 內容:
- 外聘之初審小組委員得支領審查費,如 需現場會勘時,另依規定支領差旅費。外聘之初 審小組委員得支領審查 費,如需現場會勘時, 另依規定支領差旅費。外聘之初 審小組委員得支領審 查費,如需現場會勘 時,另依規定支領差 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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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專案小組調查過程應保護申訴者及被申訴者之隱私及人格法益,調 查結束後,由小組委員將結果作成調查報告書,提申訴處理委員會 審議。專案小組調查過程 應保護申訴者及被 申訴者之隱私及人 格法益,調查結束 後,由小組委員將 結果作成調查報告 書,提申訴處理委 員會審議。專案小組調查過程 應保護申訴者及被 申訴者之隱私及人 格法益,調查結束 後,由小組委員將 結果作成調查報告 書,提申訴處理委 員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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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本小組未召開會議時, 本署得視業務需要委託 本小組委員二至五人以 書面或其他方式提供諮 詢意見。本小組未召開會議時,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委託 本小組委員二至五人以 書面或其他方式提供諮 詢意見。 八、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 及幹事均為無給職,但 外聘委員出席會議或受 託提供諮詢意見,及受 邀列席會議之學者、專 家,得依規定支給出席 費、 八、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 及幹事均為無給職,但 外聘委員出席會議或受 託提供諮詢意見,及受 邀列席會議之學者、專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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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29
- 內容:
- 八、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就審查小組委員所提意見,得以下列 原則辦理: (一) 由社區整理為意見及處理情形表,並納為農村再生計畫附 件。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就審查小組委員所提意見,得以下列原則辦理: 由社區整理為意見及處理情形表,並納為農村再生計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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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24
- 內容:
- 六、 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幹事均為無給職,惟邀請與會之 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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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11
- 內容:
- 委員指派) 本小組督導工程時,由本小組委員中遴選二名以上委員,執行督導任務。 督導結果之處理 委員應依「工程督導小組委員督導紀錄表」(表EC03 -1)(詳附件三)填寫及評分, (督導委員酬勞) 本小組委員及工作人員均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支付出席費及差旅費。工程施工品質督導行程表 (二)工程督導簡要報告 (三)工程督導小組委員督導紀錄表 (四)工程督導小組工程品質督導紀錄表 ( 七、 本小組督導工程時,由本小組委員中遴選二名以上委員,執行督導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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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5-23
- 內容:
- 五、 計畫內容及經費編列須經由本計畫審議小組委員及本局審查 通過後,並至本局補助計畫管理作業系統填寫計畫,經核定 後始得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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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4-10
- 內容:
- 本小組委員對於審 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 應依相關法令迴避,不 得參與審議。 七、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 幹事均為無給職。但外 聘委員得依規定支給出 席費或審查費。 七、本小組委員及工作人員 均為無給職。但本會以外 之兼職人員,得依規定支 給交通費、研究費或審查 費。 本小組委員對於審議事項,有利害關係者,應依相關法令 迴避,不得參與審議。 七、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幹事均為無給職。但外聘委員得依規定 支給出席費或審查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