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22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21秒
-
1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及計畫興建之各項設施項目、樓地板面積。 2. 現況土地使用編定依法已容許使用項目之說明 (設施高度 ( 總樓層 ) 、總樓地板面積、各樓層規劃之樓地板面積、配置之樓層及配置於該樓層之樓地板面積〉 附表四 (附件四) 休閒農場內休閒農業設施用地變更使用計畫面積統計表〈說明 擬變更範圍內,變更 ( 核准 ) 前後地段地號、註2 建築 面積 (M 2 ) 設施高度 (M)/總樓層 總樓地板面積 (M 2 ) 各樓層規劃之樓地板面積 (M 2 ) 配置之 樓層 *註3 配置於該樓層之樓地板面積
-
12.
- 標題:
-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休閒農業設施現況調查表 休閒農業設施項目 地段 小段 地號 謄本面積 (M 2 ) 基地面積 (M 2 ) 建築面積 (M 2 ) 樓 高 (M) 總樓地板面積 (M 2 ) A 遊客休憩分區 1 住宿設施 2 餐飲設施 3 自產農產品加工(
-
1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附屬設備與電熱不得 流用於作業動力)、作業廠房樓地 板面積合計超過一百平方公尺或 其地下層無自然通風口( 十三、樓地板面積超過五百平方公尺 之大型商場(店)或樓地板面 積超過三百平方公尺之飲食 店。 十四、樓地板面積超過五百平方公尺 之證券及期貨業。 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 413 十五、樓地板面積超過七百平方公尺 之金融業分支機構、票券業及 信用卡公司。
-
1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四、申請住宅興建者,其興建總樓地 板面積不得小於六十六平方公 尺,且其建築基地應符合直轄農舍建築面積、樓層數 及建築物高度、總樓地板面積、 建築物用途、建築期限、工程概 算等。不得超過 農舍建築面積,其面積應列入總 樓地板面積計算。但依都市計畫 法令或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設置之 法定停車空間,得免列入總樓地 板面積計算。 三、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其農 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農業用地 面積百分之十, 第十條 個別興建農舍之興建方式、最 高樓地板面積、農舍建築面積、樓層 數、建築物高度及許可條件,
-
1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四、申請住宅興建者,其興建總樓地 板面積不得小於六十六平方公 尺,且其建築基地應符合直轄農舍建築面積、樓層數 及建築物高度、總樓地板面積、 建築物用途、建築期限、工程概 算等。不得超過 農舍建築面積,其面積應列入總 樓地板面積計算。但依都市計畫 法令或建築技術規則規定設置 之法定停車空間,得免列入總樓 地板面積計算。 三、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其農 舍用地面積不得超過該農業用 地面積百分之十, 第十條 個別興建農舍之興建方式、最 高樓地板面積、農舍建築面積、樓層 數、建築物高度及許可條件,
-
1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四、申請住宅興建者,其興建總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 六十六平方公尺,且其建築基地應符合直轄市、坐落用地併同移轉或併 四項興建農舍之農民資格、最高樓地板面積、 、容積率、最大基層建築面積與高 、農 第 九 條 地之所有權 築物高度、總樓地板面積、建築物用途、建 築期限、工程概算等。不得超過農舍建築面 積,其面積應列入總樓地板面積 都市計畫法令或建築技術規 定停車空間,得免列入總樓地板 三、 興建農舍之興建方式、最高樓地板面積、農 築面積、樓層數、建築物高度及許可條件, 與自治法規、
-
1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四、申請住宅興建者,其興建總樓地 板面積不得小於六十六平方公 尺,且其建築基地應符合直轄 前四項興建農舍之農民資格、最高 樓地板面積、農舍建蔽率、容積率、最 大基層建築面積與高度、 三、植物栽培區樓地板面積應達總樓地板 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本細目設施附屬設置綠能設施,不得 超過屋頂面積百分之四十。一公頃畜牧設 施以三十三平方公尺計算,最大興建總樓 地板面積為二百平方公尺。
-
1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四、申請住宅興建者,其興建總樓地 板面積不得小於六十六平方公 尺,且其建築基地應符合直轄 三、植物栽培區樓地板面積應達總樓地板 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本細目設施附屬設置綠能設施,不得 超過屋頂面積百分之四十。一公頃畜牧設 施以三十三平方公尺計算,最大興建總樓 地板面積為二百平方公尺。一公 頃畜牧設施合計以一百平方公尺計算,最 大興建總樓地板面積為九百平方公尺。
-
1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申請住宅興建者,其興建總樓 地板面積不得小於六十六平方 公尺,且其建築基地應符合直 轄市、 三、植物栽培區樓地板面積應達總樓地板 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 四、本細目設施附屬設置綠能設施,不得 超過屋頂面積百分之四十。一公頃畜牧設 施以三十三平方公尺計算,最大興建總樓 地板面積為二百平方公尺。一公 頃畜牧設施合計以一百平方公尺計算,最 大興建總樓地板面積為九百平方公尺。
-
2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農村住宅之新建、改建及增建符合本要點規定,且其興建之總樓地板面積不小於六六平方公尺(約二十坪),並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一日以後,取得建造執照或免建造執照相關證明文件之合法建築宅由規劃單位之專業建築師依本要點規定設計達二十戶以上者,其設計費每一住宅單位依總樓地板面積每平方公尺補助新台幣四百元。前項設計補助費依取得建造執照總樓地板面積核算之,變更設計者不再追加減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