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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8
- 內容:
- 服務認證標章、綠色建築標章、競賽獎狀等佐證資 料)。 三、年度受理申請期間由本署另函公告。應於事前檢附變更申請書及相 關佐證資料,經由本署各分署層報本署核准。 二、 田媽媽班有變更共同經營成員者,形象看板及所有服務識別 標誌,檢附佐證資料,報經本署各分署層報本署核准。如:服務認證標章、綠色建築標章、競賽獎狀等佐證資 料)。 場域現況(檢附相關照片4張以上) 「田媽媽- ( ※附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附件:其他佐證資料,如食農教育使用食材之三章一Q、產銷履歷、在地食 材採購證明 承 諾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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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性別平等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0
- 內容:
- 單位並於 11/22前補 充內容並提 供佐證資 料。 1. 本項已完成。本項請相關 單位於 11/22前補 充內容並提 供佐證資 料。 以協助本署推 展性別平等業 務。請各單位於 11/22前更新辦理 情形並提供佐證資 料。 本署性別工作小 組會議,113年度 於11月13日召開 第1次會議,補充說明所提 各項作業原則可引 導之作為及佐證資 料,並於11/22前 填復。及休閒組依據農 業部建議,補充所 提各項作業原則 可引導之作為及 佐證資料,並於 11/21(四)下班前 提供本署人事室 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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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9
- 內容:
- 社會或經濟產生之影響力或事 蹟 (得獎紀錄或地方合作模式佐證資料) 。受輔導單位應於計畫執行結束前,依核定計畫書之回饋方案完成回饋,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送本署備查。對於所在或合作之農村的環境、社會或經濟產 生之影響力或事蹟(得獎紀錄或地方合作模式 佐證資料)。 受輔導單位應於計畫執行結束前,依核定計畫書之回饋方案完成回饋, 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送本署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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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標題:
- 農業部「採購履約管理」防貪指引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8
- 內容:
- 並於核銷時在支出憑證黏存單或發票上載明 「採購時已查詢本廠商非拒絕往來廠商」等文字, 或檢附已查詢拒絕往來廠商之佐證資料,以資明確。驗收人員須核對契約或請購需 求,確認與實際規格、數量、品質相符,小額採購 驗收及核銷作業予標準化,規定驗收紀錄需檢附之 佐證資料,例如採購標的數量表及驗收照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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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二、公開閱覽佐證資料。 第八條 社區公約之修正或廢止,準用 第三條至前條訂定程序之規定。最近半年以上之農業生產、交易紀錄或辦理農業試驗相 關佐證資料。 □直轄市、縣(市)政府:檢附申請書加蓋機關關防及法定檢附農業經營實績佐證資料: □經營主體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及休閒農業之專責部門。最近半年以上之農業生產、交易紀錄或辦理農業試驗相關佐證資料。 □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書加蓋機關關防及法定代理人章。最近半年以上之農業生產、交易紀錄或 辦理農業試驗相關佐證資料 直轄市、縣(市)政府 申請書加蓋機關關防及法定代理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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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有關108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獎勵廉能楷模,經本局政風室審查各單位提報人員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後,開會決定由臺南分局林妍琇工程員及本局農村建設組彭副工心燕等2員代表參選。該員之廉能優良事蹟具體明確且具佐證資料,符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獎勵廉能楷模實施要點,榮獲108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廉能楷模,殊屬不易,足堪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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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有關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獎勵廉能楷模,經本局政風室審認各單位提報人員推薦表及相關佐證資料等,決定由臺中分局陳祐銜工程員及臺南分局石副工明隴等2員代表參選。上開2員之廉能優良事蹟具體明確且具佐證資料,符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獎勵廉能楷模實施要點,榮獲106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廉能楷模,本次薦選人員計10名,本局提報2名均獲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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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上開2員之廉能優良事蹟具體明確且具佐證資料,符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獎勵廉能楷模實施要點,榮獲105年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廉能楷模,本次薦選人員計11名,本局提報3名獲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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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主持人 所以如果跟其他單位比較來講,水保局在核銷這一塊,要要求你們提供 很多佐證資料,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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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針對農舍申請人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以及相關會同專家學者會勘之認定等細節,應詳細載明於各縣市政府之申則是針對農舍申請人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 以及相關會同專家學者會勘之認定等細節,三、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會同專 家、學者會勘後認定者。農民資格認定可由縣(市)主管機關依申 請人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並會同專家學者會勘認定方陎,一般民眾中有八成 二(市)主管機關依申請人檢附農業生產相關 佐證資料,並會同專家學者會勘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