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05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41
依照
排序
  • 91.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08-09
    容:
    (二) 初審:由所屬分署自行辦理,審查時得邀請專家或學者參加,依初審結果排列優先順序,並提供初審意見(建議補助額度及執行注意事項等),彙整納入農村區域亮點計畫,提報農村水保署複審。
  • 92.
    題:
    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作業注意事項(106.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4-22
    容:
    村社區所提之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需求,得排定建議優先順序及加註審查意見後,將審查表送分局辦理初審。 建議執行機關 維護管 理單位 優先 順序 審議結某 備註  千元 ) 建議執行機關 維護管 理單位 優先 順序 審議結某 備註 補助款 配合款 合計 審查意見 補助經 (千元) 建議執 行機關 維護管理 單位 優先順序 初審意見 工程地點坐標 備註  建議經費 ( 千元 ) 建議執 行機關 維護管理 單位 優先順序 初審意見 工程地點坐標 備註 審核意見 計 畫內容 補助經費 (
  • 93.
    題: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12-31
    容:
    直轄市或縣(市) 主管機關對前項農村社 區所提年度農村再生執 行需求得排定優先順序 ,及加註審查意見。
  • 94.
    題:
    農村再生條例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8-04
    容:
    主管機關應依第八條所定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及已核定之農村再生計畫,訂定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補助,並由其核定執行項目及優先順序
  • 95.
    題:
    九十九年度農村再生社區整體規劃研提注意事項(100.12.9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計畫構想 地區 是否為本 局輔導之 人培地區 評估可行性 (詳註二說明) 優先順序 備註 總面積 集居聚落 面積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一. 是否需土地活化或劃入農村再生發展區 是否已提農村再生計畫構想地區 是否為本局輔導之人培地區 評估可行性 (詳註二說明) 優先順序 備註 總面積 集居聚落面積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一.
  • 96.
    題:
    九十九年度推動農村再生建設研提注意事項(102.2.22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由本局所屬分局初審小組依據工程實勘紀錄表(如附件四)與申請文件辦理審查及排列優先順序,並依審查結果修正。十一、執行優先順序排定原則:(一)提案內容包函下列項目優先辦理:1. 社區種樹、綠籬、環境綠美化。
  • 97.
    題:
    九十八年度加速農村再生規劃及建設研提注意事項(含參與式僱工購料)(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09
    容:
    如附件四)與申請文件辦理審查及排列優先順序,並依審查結果修正。各分局應將修正後內容填列初審結果彙總表(十、審查優先順序排定原則:(一)農村再生計畫優先辦理項目:1. 社區種樹、初審小組依據工程實勘紀錄表(如附件四)與申請文件 辦理審查及排列優先順序,並依審查結果修正。 十、執行優先順序排定原則: (一)農村再生計畫優先辦理項目: 1.由本局所屬分局初審小組依據工程實勘紀錄表(如附件四)與申請文件辦理審查及排列優先順序, 並依審查結果修正 。
  • 98.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保育治理及農路設施改善工程提報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04
    容:
    要點第二點各款規定填妥相關表單及檢視文件備齊後辦理審查,經審符合辦理原則者,再排定優先順序。地方政府如有相關治理工程需求,應提報至轄區分署進行彙整,併同辦理審查後排定優先順序。五、工程審查程序完成後,由本署依優先順序及經費編列情形,循行政程序簽報核定辦理。
  • 99.
    題:
    農村再生活化及體驗活動補助研提注意事項(100.5.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1-23
    容:
    專家學者等至少七人組成審查小組,針對計畫內容加以分析、評估可行性,並排列優先順序後,填具初審結果意見彙總表及相關附件,送本局辦理複審。專家學者等至少七人組成審查小組,針對計畫內容加以分析、評估可行性,並排列優先順序後,填具初審結果意見彙總表及相關附件,送本局辦理複審。專家學者等至少七人組成審查小組,針對計畫內容加以分析、評估可行性,並排列優先順序後,填具初審結果意見彙總表及相關附件,送本局 辦理 複審。
  • 100.
    題:
    農村再生計畫暨實質建設計畫試辦作業規定(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8-07-14
    容:
    區之農村再生計畫建設申請項目,訂定農村建設項目及優先順序,研擬年度農村再生實質建設計畫,市)政府應依審查結果,排列各項建設之優先順序,擬訂年度農村再生實質建設計畫,提報水土保持局辦理複審。依據實際需要辦理現場實勘,審查委員審查結果應排列各項建設之優先順序為優先辦理、計畫可行及視經費研處等三等級。十二、農村再生實質建設計畫公共設施項目優先順序排定原則:(一)無用地取得問題。年 度 工作項目 單價 數量 單項總價計算方式 優先 順序 合 計 合 計 合 計 合 計 總 計 十、
10 / 11 頁 , 共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