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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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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修正「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第十一點(如附件)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27
    容:
    區域平臺分為北部區域平臺(臺北分署)、中苗區域平臺(臺中分署)、彰投雲嘉區域平臺(南投分署)、南部區域平臺(臺南分署)、臺東區域平臺(臺東分署)、花蓮區域平臺(花蓮分署)。區域平臺分為北部區域平臺(臺北分署)、中苗區域平臺(臺中分署)、彰投雲嘉區域平臺(南投分署)、南部區域平臺(臺南分署)、臺東區域平臺(臺東分署)、花蓮區域平臺(花蓮分署)。
  • 2.
    題:
    「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修正為「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並修正全部規定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17
    容:
    、 彰投雲嘉區域平 臺(南投分署)、南 部區域平臺(臺南 分署)、臺東區域 平臺(臺東分署)、 花蓮區域平臺(臺中分署)、 彰投雲嘉區域平 臺(南投分署)、南 部區域平臺(臺南 分署)、臺東區域 平臺(臺東分署)、 花蓮區域平臺(臺中分署)、彰投雲嘉區域平臺(南投分署)、南部區域平臺(臺南分署)、臺東區域平臺(臺東分署)、花蓮區域平臺(花蓮分署)中苗區域平臺(臺中分署)、彰投雲嘉區域平臺(南投分署)、南部區域平臺(臺南分署)、臺東區域平臺(臺東分署)、花蓮區域平臺(花蓮分署)
  • 3.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01
    容:
    中苗區 域平臺(臺中分署)、彰投雲嘉區域平臺(南投分 署)、南部區域平臺(臺南分署)、臺東區域平臺 (臺東分署)、花蓮區域平臺(花蓮分署)中苗 區域平臺(臺中 分署)、彰投雲 嘉區域平臺(南 投分署)、南部 區域平臺(臺南 分署)、臺東區 四、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 村區域亮點計畫推動體 系如下:中苗 區域平臺(臺中 分局)、彰投雲 嘉區域平臺(南 投分局)、南部 區域平臺(臺南 分局)、臺東區 域平臺(臺東分 局)、花蓮區域 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理由 同第一點及第二點修正說 域平臺(
  • 4.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第九點、第十點、第十二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1-25
    容:
    中苗區域平臺(臺 中分局)、彰投雲嘉區域平臺(南投分局)、南部區域平臺 (臺南分局)、臺東區域平臺(臺東分局)、花蓮區域平臺 (花蓮分局)中苗區域平臺(臺中分局)、彰投雲嘉區域平臺(南投分局)、南部區域平臺(臺南分局)、臺東區域平臺(臺東分局)、花蓮區域平臺(花蓮分局)。區域平臺分為北部區域平臺(臺北分局)、中苗區域平臺(臺中分局)、彰投雲嘉區域平臺(南投分局)、南部區域平臺(臺南分局)、臺東區域平臺(臺東分局)、花蓮區域平臺(花蓮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