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小組成員 更新日期:113-10-25 瀏覽人次:3561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臉書推特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農村再生計畫之審查,涉及各該計畫之內容,是否符合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之農村再生總體計畫,及中央主管機關之農村再生政策方針,故審查小組之組成,應兼有中央主管機關代表及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之代表及有公信力專家學者組成11-15人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小組。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