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再生計畫核定後為何要公告呢? 更新日期:113-10-25 瀏覽人次:3584 友善列印 展開社群分享 臉書推特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配合農村再生條例所規定實施範圍不得重疊之意旨,明定農村再生計畫經核定後須公告社區名稱、社區組織代表及範圍,以利週知。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