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紀
年份 |
事件內容 |
分類 |
附件 |
1964 |
民國53年完成「水土保持手冊」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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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 |
民國53年4月19日臺灣省主席黃杰發表「治山與防洪」政策性專文,強調治水必先治山,昭示水土保持與森林經營方針,並培育水土保持專才及研究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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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 |
民國53年3月26日第二任局長林坤茂到任 |
歷史與組織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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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 |
民國53年2月20日發布「臺灣省公有山坡地推行水土保持辦法」,期程53-63年度,清理81,969筆,84,143公頃,該辦法於81年12月5日廢止 |
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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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 |
民國52年美國狄爾士博士來臺擔任集水區顧問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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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 |
民國51年7月臺灣省政府公布「臺灣省森林、水利、水土保持聯繫辦法」,由上、中、下游相關治理單位成立聯合技術小組 |
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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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 |
民國51年4月第一次進口乳牛202頭,交由示範牧場飼養,以發展山坡地乳牛牧場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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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 |
民國51年美援480公法(全名為1954年農業貿易與援助法案),以剩餘農產品補助農民實施農地水土保持處理,至民57年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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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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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 |
民國51年1月14日農復會水土保持美籍顧問藍敦艾克退休返美 |
農復會時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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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 |
民國51年1月首批進口聖達種公牛10頭,確立了以聖達種公牛改良本地種牛生產肉用牛方針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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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 |
民國50年8月29日臺灣省政府訂頒「臺灣省農林邊際土地宜農、宜牧、宜林分類標準」,報經行政院於8月29日臺50經519號令備查,臺灣省政府以50年11月6日府農山字第62957號令發布,嗣配合「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公布(民65)而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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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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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 |
民國50年4月11日第一任局長張芳爕到任 |
歷史與組織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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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 |
民國50年4月11日成立山地農牧局,下設6個工作處,為全省水土保持及山地農業發展之主管機構,主管全省水土保持、山坡地農牧資源經營輔導、公有山坡地濫墾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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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與組織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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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 |
民國50年發布「臺灣省森林水利水土保持工作聯繫辦法」,以加強集水區規劃治理 |
法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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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 |
民國50年運用山地畜牧資源開發基金1,460萬元,首先在臺東縣卑南鄉賓朗成立第一示範牧場,屏東縣墾丁大溪地成立第二示範牧場,桃園縣楊梅鎮及新竹縣香山鄉成立第三示範牧場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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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 |
民國50年開始進行野溪治理,至民國65年計完成防砂壩374座、潛壩340座、丁壩19座、堤防21,166公尺、護岸38,572公尺、農塘47座、排水工程7,637公尺及崩山處理12處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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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
民國49年「臺灣省山地農牧資源開發設計委員會」第一次召開會議 |
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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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
民國49年八一水災 |
重大災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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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 |
民國49年農林廳在水里成立臨編日月潭水土保持工作處,辦理中潭公路魚池至水里段公路兩旁植生緣化工作 |
歷史與組織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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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 |
民國48年8月7日艾倫颱風來襲,豪雨造成嚴重的八七水災 |
重大災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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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總筆數:902 筆 目前所在頁次:第 44 / 46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