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水土保持及附屬設施補助的範圍及對象為何 更新日期:111-12-08瀏覽人次:138 友善列印 展開臉書、推特、LINE好友社群分享臉書推特LINE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語法,如需列印網頁內容,請使用鍵盤Ctrl+P即可列印;如需將內容分享到各社群平台網站上,請點選連結進行分享:分享到臉書、分享到推特 補助範圍以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之山坡地為限,並依不同補助項目以現況依法從事農作或森林使用之土地為限,但超限利用地尚未改正完成者,不得補助。補助對象以農民及農業企業機構為限。 回前一頁 此段 JavaScript 提供回上一頁功能,若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請使用鍵盤 Backspace 或瀏覽器回上一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