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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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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但扣留之原因未消失時, 得延長之,延長期間不得逾兩個月。 扣留之物無繼續扣留必要者,應即 發還;於一年內無人領取或無法發還 者,其所有權歸屬國庫;其應變價發還 者,但 有特殊情形者,得延長一次,其延長 期間並不得超過原規定之期限。 第十五條之五 直轄市、縣 (市) 政府 不依前條規定期限,將案件報請區域 計畫擬定機關審議者,
  • 2.
    題:
    臺東縣卑南鄉 美農社區
    資料來源:
    農村再生
    發布日期:
    2024-10-23
    容:
    擔任理事長期間,引導居民積極參與社區活動,帶領社區幹部四處溝通並提出改善農村現況的方法。
  • 3.
    題:
    花蓮縣壽豐鄉 豐山社區
    資料來源:
    農村再生
    發布日期:
    2024-10-23
    容:
    陳威良在擔任社區理事長期間,以公開、透明化的方式,邀請來自不同族群、背景的12 大委員們發表意見,由下而上帶動發展,整合不同資源,擺脫過往單打獨鬥的情況,
  • 4.
    題:
    「公務員法律責任個案檢討及防弊作為」宣導參考教材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5)公文簽核流程未盡督核之責 戊擔任交通隊勤務組組長期間,己、庚2人均為 其部屬,並為交通法規講習之承辦人,渠等3人 自101年交通法規講習簽辦前,即達成就講習教 材費僅印製一次數量, (4)鄉長壬於任職鄉長期間,利用友人帳戶藏匿犯罪 所得及不明資金,隱匿鄉長薪資以外包括不法賄 款及不明來源所得累計3,457萬6,568元。
  • 5.
    題:
    「你越位了嗎?小心領到紅黃牌!」 防貪指引手冊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 一 賽事轉播 東方翔於民國97年8月至102年6月擔任工程局 局長,其擔任局長期間,每月有2萬元的特別費,支出 項目通常是紅白帖、喜幛、輓聯、餐敘飲宴,各項支出 通常是負責局長特別費核銷作業的局長室主任元大鷹或 東方翔自己先行墊支,
  • 6.
    題:
    訂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處理 要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6-04
    容:
    五、明定申訴案件受理期間及延長 期間,延長應通知當事人。 十六、申訴處理委員會調查及審議原則 如下: (一)性騷擾事件調查應以不公開 方式為之,並保護當事人隱 私及其他人格法益。
  • 7.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處理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4-06-04
    容:
    五、明定申訴案件受理期間及延長 期間,延長應通知當事人。 十六、申訴處理委員會調查及審議原則 如下: (一)性騷擾事件調查應以不公開 方式為之,並保護當事人隱 私及其他人格法益。
  • 8.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個人資料與資通安全管理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個人資料與資通安全管理要點」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01
    容:
    前項准駁決定期間,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期間不 得逾十五日,並應將其原因以書面通知請求人。 前項准駁決定期間,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期間不 得逾三十日,並應將其原因以書面通知請求人。 前項准駁決定期 間,必要時得予延長, 延長期間不得逾十五 日,並應將其原因以書 面通知請求人。 前項准駁決定期 間,必要時得予延長, 延長期間不得逾十五 日,並應將其原因以書 面通知請求人。 前項准駁決定期 間,必要時得予延長, 延長期間不得逾三十 日,並應將其原因以書 面通知請求人。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但 有特殊情形者,得延長一次,其延長 期間並不得超過原規定之期限。 第十五條之五 直轄市、縣 (但扣留之原因未消失時, 得延長之,延長期間不得逾兩個月。 扣留之物無繼續扣留必要者,應即 發還;於一年內無人領取或無法發還 者,但有特殊情形者,得延長一次,其延長期間並不得超過原規定之期限。 第十五條之五 直轄市、縣 (市) 政府不依前條規定期限,但扣留之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延長期間不得逾兩個月。 扣留之物無繼續扣留必要者,應即發還;於一年內無人領取或無法發還者,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但扣留之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延長期間不得逾兩個月。 扣留之物無繼續扣留必要者,應即發還;於一年內無人領取或無法發還者,其所有權歸屬國庫;其應變價發還者,亦同。但有特殊情形者,得延長一次,其延長期間並不得超過原規定之期限。 第十五條之五 直轄市、縣 (市) 政府不依前條規定期限,將案件報請區域計畫擬定機關審議者,其上級主管機關得令其一定期限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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