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7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77
依照
排序
  • 1.
    題: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4-24
    容:
    (四)為釐清發生瑕疵之原因或其責任歸屬,機關得委託公正之第三人進行檢驗或調查工作,其結果如證明瑕疵係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所致,廠商應負擔檢驗或調查工作所需之費用。 為釐清發生瑕疵之原因或其責任歸屬,機關得委託公正之第三人進行檢驗或調查工作,其結果如證明瑕疵係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所致,廠商應負擔檢驗或調查工作所需之費用。
  • 2.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施工品質常見缺失及矯正預防手冊【出版年份114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5-04-14
    容:
    宜調整溢洪口位置及方向,若無法調整時,檢視責任歸屬並分析水 理後,重新選擇壩址或打除重做。恐有沖刷懸空之虞 會同主辦機關、監造單位與施工廠商現場確認責任歸屬並予以改善。 會同主辦機關、監造單位與施工廠商現場確認責任歸屬並予以改善。 1. 會同主辦機關、監造單位與施工廠商現場確認責任歸屬並予以改善。 1.
  • 3.
    題:
    108年度「採購作業360度回饋策略 -廉政研究報告」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結書列為購案投標須知必要附件,以供以後續相關必要責任歸屬之釐清(二)建議擴大施行分局內專責採購業務組織,書列為購案投標頇知必要附件,以供 以後續相關必要責任歸屬之釐清 (二) 建議擴大施行分局內專責採購業結書列為購案投標頇知必要附件,以供 以後續相關必要責任歸屬之釐清 有關新修正政府採購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其他方式驗證證明文件之真實性或是 否故意隱匿,相關責任歸屬問題有待釐清,建議探討相關新修正 政府採購法第未公正辦理採 購」,尊重程序並界定相關責任歸屬。 本研究建議,未進行條文修正前,具以遵循現行政府採購法
  • 4.
    題:
    103年度「看見臺灣-山坡地土地保育政策發展廉政研究」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1% 水資源保護區應整合管理單位,責任歸屬不清 1 0.1% 農民的土地被劃為特定水土保持區無法生存,中央政府指導該小組之相關負責事項,以減少 各單位之間協調時程,並輔助釐清責任歸屬單位及工作區域劃分。農業處、水利處、城鄉發展處)與鄉鎮市公所之相關單位, 責任歸屬不清。建議組成跨部會管理小組,並由中央政府指導該小組之相關負 責事項,以減少各單位之間協調時程,並輔助釐清責任歸屬單位及工作區域劃 分。而為避免民眾在相關山坡地保育問題,無法找尋到適合窗口解決疑問,
  • 5.
    題:
    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工程督導小組設置暨作業要點」,名稱並修正為「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督導小組設置暨作業要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8-11
    容:
    工程主辦機關除依契約規定處理外,並應 依個案缺失情節檢討人員之責任歸屬後,採取 下列之處置: 對負責該工程之建築師、技師、專任工程人員或工地主任,工程主辦機關除依契約規定處理外,並應依個案缺失情節檢討人員之責任歸屬後,採取下列之處置: 1. 督導成績列為丙等者,工程主辦機關除依契約規定處理外,並應依個案缺失情節檢討人員之責任歸屬後,採取下列之處置: 1.
  • 6.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工程採購契約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3-08-09
    容:
    (四)為釐清發生瑕疵之原因或其責任歸屬,機關得委託公正之第三人進行檢驗或調查工作,其結果如證明瑕疵係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所致,廠商應負擔檢驗或調查工作所需之費用。
  • 7.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督導小組設置暨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工程主辦機關除依契約規定處理外,並應依個案缺失情節檢討人員之責任歸屬後,採取下列之處置:1. 督導成績列為丙等者,工程主辦機關除依契約規定處理外,並應依個案缺失情節檢討人員之責任歸屬後,採取下列之處置: 1. (五) 督導成績列為丙等者,工程主辦機關除依契約規定處理外,並應依個案缺失情節檢討人員之責任歸屬後,採取下列之處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