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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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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2-13
    容:
    最終成果產出之 內容如有參考或引用他人之圖文或照片者,應註明其來源 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圖文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改作等),或由農 村水保署再授權第三人合理使用;農村水保署在符合著作 權法合理使用規範下,行使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 享有之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改作等),不 另通知該等著作人即申請者。
  • 2.
    題:
    114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11-21
    容:
    計畫執行期間應確實遵守學術倫理規範,最終成果產出之內 容如有參考或引用他人之圖文或照片者,計畫人員應註明其 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圖文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 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者,計畫人員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3.
    題:
    「114年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徵件資訊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9-06
    容:
    最終成果產出 之內容如有參考或引用他人之圖文或照片者,計畫人員 應註明其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圖文著作財產 權人之授權。計畫執行期間應確實遵守學術倫理規範,最終成果產出之 內容如有參考或引用他人之圖文或照片者,計畫人員應註 明其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圖文著作財產權人之 授權。
  • 4.
    題:
    113年農村好物選拔活動(第二梯次)報名簡章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8-28
    容:
    2、 入選之產品設計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人格權,歸屬於報名參賽單位個別擁有,主辦單位對於所 有參選產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行銷之權利,及使用相關圖案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 面出版及應用等權利,
  • 5.
    題:
    「114年青年回鄉行動獎勵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8-27
    容:
    授權書 立書人[即(著作之名稱)之著作財產權人○○○](以下簡稱丙方),因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丙方(立書人即著作財產權人):○○○ 代表人(自然人免填): 身分證統一編號(回鄉行動獎勵計畫 授權書 立書人[即(著作之名稱)之著作財產權人○○○](以下簡稱丙方),因○○○(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丙方(立書人即著作財產權人):○○○ 代表人(自然人免填): 身分證統一編號(授權書 立書人[即( 著作之名稱 )之著作財產權人○○○](以下簡稱丙方),因 ○○○ ( 青年回鄉 行動獎勵計畫獲
  • 6.
    題:
    第十屆「農村好物」選拔活動報名簡章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7-11
    容:
    2、 入選之產品設計著作權或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人格權,歸屬於報名參賽單位個別擁有,主辦單位對於所 有參選產品均有授與各傳播媒體報導刊載、行銷之權利,及使用相關圖案以應用於相關媒體宣傳或平 面出版及應用等權利,
  • 7.
    題:
    「113年農村好藝」徵選簡章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5-06
    容:
    應註明其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圖文著作財產權 人之授權。涉及他人智慧財產權者,計畫人員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本署在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規 範下,行使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改作等)有參考或引用他人之圖文或照片者,應註明其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圖文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或由本署再授權第三人合理使用;本署在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規範下,行使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改作等),不另通知該等著作人即報名者。
  • 8.
    題:
    「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徵件,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提案截止,詳如公告計畫內容。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09-05
    容:
    計畫執行期間應確實遵守學術倫理規範,最終成果產出之 內容如有參考或引用他人之圖文或照片者,計畫人員應註 明其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圖文著作財產權人之 8 授權。
  • 9.
    題:
    「112年農村好藝-調查保存與創新活用」徵選簡章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05-26
    容:
    應註明其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該等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 (三)獲選者應協助各項推廣事宜,如受工作小組之邀,本局在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規範下,行使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改作等)有參考或引用他人之圖文或照片者,應註明其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該等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或由本局再授權第三人合理使用;本局在符合著作權法合理使用規範下,行使著作權法上著作財產權人所得享有之一切權利(包括但不限於重製、公開、改作等),不另通知該等著作人即報名者。
  • 10.
    題:
    112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2-12-13
    容:
    最終成果產出之內容如有參考或引用他人之圖文或照片者,計畫人員應註明其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圖文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 計畫執行期間應確實遵守學術倫理規範,最終成果產出之內容如有參考或引用他人之圖文或照片者,計畫人員應註明其來源出處及原作者姓名,或取得圖文著作財產權人之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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