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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6-12
- 內容:
- 收受賄賂 不實施工 雙方各打50大板 (一) 案情概述: 林晨為A市政府工務科路燈股技工,係依法令服 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 務員,渠因近期投資股市失利,為彌補個人財務損失, 竟動起歪腦筋,與承攬機關工程案之得標廠商B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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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農業部「採購履約管理」防貪指引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8
- 內容:
- 收受賄賂 不實施工 雙方各打50大板 (一) 案情概述: 林晨為A市政府工務科路燈股技工,係依法令服 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 務員,渠因近期投資股市失利,為彌補個人財務損失, 竟動起歪腦筋,與承攬機關工程案之得標廠商B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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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 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 意思,從事公共事務,部或同等級機關 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 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 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 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 力。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 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 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 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 目的之機構或團體,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 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 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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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第 六 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七款所稱公法人,指國家 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依行政法人法、農田水利會 組織通則或其他法律、自治條例規定設立,為執行 公共事務或有行使公權力之權能,具權利義務主體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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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包括核發鄉內建築案件之建造執照等, 係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 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其友人出借個人帳戶及 保險箱,但因其業務性質,仍 屬於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款「依法令服務於地 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身分 公務員。為A市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科技士並擔任 環保局掩埋場之場長,屬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 款前段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 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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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標題:
- 利衝法施行細則說明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七款所稱公法人,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 依行政法人法、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或其他法律、自治條例規定設立, 為執行公共事務或有行使公權力之權能,具權利義務主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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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二十三條 行政區以供政府機關、自 治團體、人民團體及其他公益上需要 之建築物使用為主, 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 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 意思,從事公共事務,具有單獨法定地部或同等級機關 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 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 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 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 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 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 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 目的之機構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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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意思,從事公共事務,部或同等級機關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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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 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 意思,從事公共事務,部或同等級機關 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 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 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 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第一項行為經緩起訴處分或緩刑 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 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 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 目的之機構或團體,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 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 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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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本法所稱行政機關,係指代表國 家、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行政主體表示 意思,從事公共事務,部或同等級機關 之認可;締約之一方為地方自治團體之 行政機關時,應經該地方自治團體行政 首長之認可;契約內容涉及委辦事項 者,並應經委辦機關之認可,始生效力。278 行政罰法 宣告確定且經命向公庫或指定之公益 團體、地方自治團體、政府機關、政府 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 目的之機構或團體, 各級地方自治團體或其他公法人 對上級監督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 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