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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第五十三條 興辦水利事業,具有多目 標開發之價值者,得商請其他目標有 關之人民或團體參加開發,並根據經 濟評價分擔其費用;必要時,並得報 請主管機關予以協助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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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具有多目 標開發之價值者,得商請其他目標有 關之人民或團體參加開發,並根據經 濟評價分擔其費用;必要時,並得報 請主管機關予以協助輔導。 第五十三條 興辦水利事業,具有多目標開發之價值者,得商請其他目標有關之人民或團體參加開發,並根據經濟評價分擔其費用;必要時,並得報請主管機關予以協助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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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十三條 興辦水利事業,具有多目標開發之價值者,得商請其他目標有關之人民或團體參加開發,並根據經濟評價分擔其費用;必要時,並得報請主管機關予以協助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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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得商請其他目標有 關之人民或團體參加開發,並根據經 濟評價分擔其費用;必要時,並得報 請主管機關予以協助輔導。得商請其他目標有 關之人民或團體參加開發,並根據經 濟評價分擔其費用;必要時,並得報 請主管機關予以協助輔導。得商請其他目標有關之人民或團體參加開發,並根據經濟評價分擔其費用;必要時,並得報請主管機關予以協助輔導。具有多目標開發之價值者,得商請其他目標有關之人民或團體參加開發,並根據經濟評價分擔其費用;必要時,並得報請主管機關予以協助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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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十三條 興辦水利事業,具有多目 標開發之價值者,得商請其他目標有 關之人民或團體參加開發,並根據經 濟評價分擔其費用;必要時,並得報 請主管機關予以協助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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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十三條 興辦水利事業,具有多目 標開發之價值者,得商請其他目標有 關之人民或團體參加開發,並根據經 濟評價分擔其費用;必要時,並得報 請主管機關予以協助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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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十三條 興辦水利事業,具有多 目標開發之價值者,得商請其他目 標有關之人民或團體參加開發,並 根據經濟評價分擔其費用;必要時, 並得報請主管機關予以協助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