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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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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補助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 並修正全部規定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2-06
    容:
    空間活化再利用及農村特色建物之空間改善,單一計 畫補助上限為五十萬元,應具社區公益性,並應敘明 經營主體及經營計畫。空間活化再 利用及農村 特色建物之 空間改善, 單一計畫補 助上限為五 十萬元,應 具社區公益 性,並應敘 明經營主體 及經營計 畫。 空間活化再利用及農村特色建物之空間改善,單一計畫補助上限為五十 萬元,以具社區公益性者為優先補助原則,後續若有經營使用規劃,並 應敘明經營主體及經營計畫。
  • 2.
    題:
    農業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2-18
    容:
    單一計畫補助上限為五十萬元,應具社區公益性,並應敘明經營主體及經營計畫。 單一計畫補 助上限為五 十萬元,應 具社區公益 性,並應敘 明經營主體 及經營計 畫。間活化再利用及農村特色建物之空間改善,單一計畫補助上限為五十 萬元,以具社區公益性者為優先補助原則,後續若有經營使用規劃,並 應敘明經營主體及經營計畫。單一計 畫補助上限為五十萬元,應具社區公益性,並應敘明 經營主體及經營計畫。利用及農村特色建物之空間改善,單一計畫補助上限為五十萬元,應具社區公益性,並應敘明經營主體及經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