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0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22
依照
排序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用水標 的順序在先,取得水權登記在後而優 先用水者,如因優先用水之結果, 第二十八條 水權登記,應向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為之,水源流經二 縣(市) 主管機關辦理水權登記,應具備水 權登記簿。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人 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件, 向主管機關申請之: 一、申請書。 政府興辦之水利事業,以其主辦機 關為水權登記申請人。 地下水之開發,應先行檢具工程計 劃及詳細說明,申請水權;俟工程完成 供水後,再行依法取得水權。
  • 2.
    題: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地層下陷地區且有抽水汲水行為,依水利法規定應檢附水權登記者,經檢附水權登記或合法用水證明文件(註3-2) □符合 □不符合,理由: 15 其他: □符合 □不符合,之休閒農業設施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且有抽水汲水行為,依水利法規定應檢附水權登記者,經檢附水權登記或合法用水證明文件」:位屬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之鄉(鎮、市、區)者,申請之設施項目有涉及抽水汲水行為項目,申請之休閒農業設施位於嚴重地層下陷地區且有抽水汲水行為,依水利法規定應檢附水權登記者,經檢附水權登記或合法用水證明文件(註3-2)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用水標的順序在先,取得水權登記在後而優先用水者,如因優先用水之結果, 第二十八條 水權登記,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之,水源流經二縣(市)以上者, 主管機關辦理水權登記,應具備水權登記簿。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之: 一、申請書。 政府興辦之水利事業,以其主辦機關為水權登記申請人。 地下水之開發,應先行檢具工程計劃及詳細說明,申請水權;俟工程完成供水後,再行依法取得水權。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用水標 的順序在先,取得水權登記在後而優 先用水者,如因優先用水之結果, 第二十八條 水權登記,應向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為之,水源流經二 縣( 主管機關辦理水權登記,應具備 水權登記簿。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人 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件, 向主管機關申請之: 一、申請書。 政府興辦之水利事業,以其主辦 機關為水權登記申請人。 地下水之開發,應先行檢具工程 計劃及詳細說明,申請水權;俟工程 完成供水後,再行依法取得水權。
  • 5.
    題: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作業手冊【出版年份101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非屬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或水庫集水區不 得新設事項 6 不影響鄰近農地灌溉排水設施 7 依水利法規定是否無須檢附水權登記 依水利法應檢附水權登記證是否已檢附 8 不在河川、海堤區域及水道治理計畫線範圍內 管制使用 10 (其他) 環 保 11 申請設施如有環境污染源,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用水標 的順序在先,取得水權登記在後而優 先用水者,如因優先用水之結果, 第二十八條 水權登記,應向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為之,水源流經二 縣( 主管機關辦理水權登記,應具備水 權登記簿。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人 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件, 向主管機關申請之: 一、申請書。 政府興辦之水利事業,以其主辦機 關為水權登記申請人。 地下水之開發,應先行檢具工程計 劃及詳細說明,申請水權;俟工程完成 供水後,再行依法取得水權。
  • 7.
    題:
    水土保持單元叢書系列【出版年份108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二)單位面積灌溉需水量( U ):參考「水權登記審查作業要點」附 件三估算之,其估算公式可表為 ( ) ( ) ( ) 表10-1 不同土質與作物型態之灌溉率 資料來源:經濟部,2017,水權登記審查作業要點附件三 《《範例1》》 已知苗栗縣後龍鎮-福寧里江屋集水區農塘之蓄水容積達1, 經濟部(2017),「水權登記審查作業要點附件三」。 27. 經濟部水利署(2003),「臺灣地區雨量測站降雨強度-延時Horner 公式分析」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用水標 的順序在先,取得水權登記在後而優 先用水者,如因優先用水之結果, 第二十八條 水權登記,應向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為之,水源流經二 縣( 主管機關辦理水權登記,應具備水 權登記簿。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人 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件, 向主管機關申請之: 一、申請書。 政府興辦之水利事業,以其主辦機 關為水權登記申請人。 地下水之開發,應先行檢具工程計 劃及詳細說明,申請水權;俟工程完成 供水後,再行依法取得水權。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用 水標的順序在先,取得水權登記在 後而優先用水者,如因優先用水之 結果, 第二十八條 水權登記,應向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為之,水源流經 二縣( 主管機關辦理水權登記,應具 備水權登記簿。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 人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 件,向主管機關申請之: 一、申請書。 政府興辦之水利事業,以其主 辦機關為水權登記申請人。 地下水之開發,應先行檢具工程 計劃及詳細說明,申請水權;俟工程 完成供水後,再行依法取得水權。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六款用水標 的順序在先,取得水權登記在後而優 先用水者,如因優先用水之結果, 第二十八條 水權登記,應向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為之,水源流經二 縣(市) 主管機關辦理水權登記,應具備 水權登記簿。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人 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件, 向主管機關申請之: 一、申請書。 政府興辦之水利事業,以其主辦 機關為水權登記申請人。 地下水之開發,應先行檢具工程 計劃及詳細說明,申請水權;俟工程 完成供水後,再行依法取得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