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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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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4點、第5點、第10點及第6點附件2、第9點附件4,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 12日以農農保字第1142658214號令修正發布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3-12
    容:
    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鎮、市、區)段小段地號之土地 (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以下 簡稱該單位)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市、區)段小段地號之土地 (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未涉及建 築物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市、區)段小段地號之土地 (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未涉及建 築物增、
  • 2.
    題:
    114年度休閒農業區分級輔導計畫研提原則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2-20
    容:
    辦理休閒農業相關公共設施建物/土地使用同意書 為立同意書人 等(詳如附件 2 )同意將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建/地號之 建物/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並於地籍圖謄本明確標繪該設施之範圍)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執行單位)興(整)建作為 (設施名稱: ) 並提供作為公眾使用,
  • 3.
    題:
    114年度休閒農業區分級輔導計畫研提原則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19
    容:
    辦理休閒農業相關公共設施建物/土地使用同意書 為立同意書人 等(詳如附件 2 )同意將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建/地號之 建物/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並於地籍圖謄本明確標繪該設施之範圍)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執行單位)興(整)建作為 (設施名稱: ) 並提供作為公眾使用,
  • 4.
    題:
    「田媽媽申請設立及輔導管理原則」及「田媽媽經營績效評鑑作業原則」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18
    容:
    符合土地法及建築法相關規定(※檢附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建築使用執照等證明文件)。 【合法場域】 □可連續使用五年以上(※非自有者需另附 租約或使用同意證明) □符合土地法及建築法相關規定(※檢附土 地登記簿謄本及建築使用執照等證明文件) □符合;□不符合;□其他 備註: 產品及服務符合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相關 規定 □符合;
  • 5.
    題:
    函頒休閒農場休閒農業設施設置屋頂型綠能設施容許使用申請應備文件及審查流程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05
    容:
    最近一個月之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都市土地或國家公園土地者,應併附最近一個月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6.
    題:
    本署114年度農村體驗發展食農及永續特色計畫研提原則_修正版,請洽所屬各分署辦理計畫研提工作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1-02
    容:
    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 本)。 2.實施地點位置圖、市、區) 段 小段 地 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農 (以下簡稱該機關)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 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施作 (未涉及建築物增、修建或 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應另檢附文件如下: 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農 (以下簡稱該 機關 )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
  • 7.
    題:
    本署114年度農村體驗發展食農及永續特色計畫已開始徵件,請洽所屬各分署辦理計畫研提工作。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12-17
    容:
    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區) 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農 (以下簡稱該 機關 )市、區) 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施作 ( 未涉及建築物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 本)。 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區) 段 小段 地 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農 (以下簡稱該機關)
  • 8.
    題:
    農地移轉如何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以減免土地增值稅、贈與稅、遺產稅?
    資料來源:
    農地利用與管理
    發布日期:
    2024-10-25
    容:
    依據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第7條規定,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時,應填具申請書,並檢具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都市土地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 9.
    題:
    農地得否興建農業設施?
    資料來源:
    農地利用與管理
    發布日期:
    2024-10-25
    容:
    有申請農業設施之需要,可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申請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經營計畫、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設施配置圖、土地使用同意書、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向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出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之申請。
  • 10.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及提供興建農 舍之所有地號之清冊,送地政機關於 土地登記簿上註記,並副知該府農業 單位建檔列管。政府申請: 一、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 本及地籍圖謄本。但直轄市、縣 (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用 地編定類別及土地登記文件謄本 之審查及協助第十條第三項之認 定工作。地政 十三 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用地編定類別及土地登記文 件謄本之審查。鎮市區)公所申請: (一)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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