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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114.3.1起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方式說明✩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3-11
    容:
    保證人、連帶保證人、物上擔保人:(1)依民法尚非主債務人,應不必列為債務申報;(2)主債務人已無法履行債務時,而保證人之 代負履行責任及債權人就物上擔保人所提供之擔保物 取償,均係以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為要件,保證人及 物上擔保人僅於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始有代為清 償債務之情形。財產申報人若擔任保證人、 連帶保證人或物上擔保人時,申報人依民法之規定尚 非主債務人,應不必列為債務申報。
  • 2.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第十八條 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 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 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 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得逕就擔保人 之財產執行之。
  • 3.
    題:
    新版財產申報系統操作手冊及參考資料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保證人、連帶保證人、物上擔保人:(1)依民法尚非主債務人,應不必列為債務申報;(2)主債務人已無法履行債務時,而保證人之 代負履行責任及債權人就物上擔保人所提供之擔保物 取償,均係以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為要件,保證人及 物上擔保人僅於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始有代為清 償債務之情形。財產申報人若擔任保證人、 連帶保證人或物上擔保人時,申報人依民法之規定尚 非主債務人,應不必列為債務申報。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八條 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 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 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 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得逕就擔保人 286 行政執行法 之財產執行之。 第十八條 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得逕就擔保人之財產執行之。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八條 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得逕就擔保人之財產執行之。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八條 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 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 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 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得逕就擔保人 254 行政執行法 之財產執行之。 第十八條 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 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 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 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得逕就擔保人 254 行政執行法 之財產執行之。 第十九條 法院為拘提之裁定後, 第十八條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八條 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 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 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 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得逕就擔保人 之財產執行之。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八條 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 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 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 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得逕就擔保人 之財產執行之。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十八條 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 務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 責任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 條第一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得逕 就擔保人之財產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