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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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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114年高中職大專生農STAY體驗簡章」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5-15
    容:
    如有違反法令情節重大者,將另交由其他相關單位辦理。 學生 簽章 : 學生 身分證字號 : 學生血型 : 學 生特殊疾病 : 通訊 地址 : 九、如有違反法令情節重大者,將另交由其他相關單位辦理。 學生簽章: 學生身分證字號: 學生血型: 學生特殊疾病: 通訊地址: 家長電話:
  • 2.
    題:
    「114年大專院校農村實踐共創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5-12
    容:
    本署依法停止利用該成 果,並通知受補助單位陳述意見、限期改正;本署並得視其情節, 撤銷或廢止該補助,或依相關法令為必要之處置,並由當事人自負 一切法律責任。 受補助單位如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時,本署依法停止利用該成果,並通知受補助單位陳述意見、限期改正;本署並得視其情節,撤銷或廢止該補助,或依相關法令為必要之處置,並由當事人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 3.
    題: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4-24
    容:
    機關除通知就業服務法主管機關依規定處罰外,情節重大者,得與廠商終止或解除契約。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者。 8.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契約者。 9.查驗或驗收不合格,且未於通知期限內依規定辦理者。違反環境保護或職業安全衛生等有關法令,情節重大者。 13.設計結果不符合契約規定或無法依機關之通知變更者。違反法令或其他契約規定之情形,情節重大者。 (二)機關未依前款規定通知廠商終止或解除契約者, 廠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機關得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依第11條第15款處理、依第5條第1款第6目暫停給付估驗計價款,
  • 4.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4點、第5點、第10點及第6點附件2、第9點附件4,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 12日以農農保字第1142658214號令修正發布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3-12
    容:
    除應繳回該 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 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除應繳回該部 分之補(捐)助經費 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 補(捐)助案件停止補 (捐)助一年至五年。除應繳回該部 分之補(捐)助經費 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 補(捐)助案件停止補 (捐)助一年至五年。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
  • 5.
    題: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3-11
    容:
    理施工廠商履約品質查證及簽認、督導(複核)者,依情節輕重情況,除依本契約相關約定處理外,依法令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撤換人員;其屬情節重大者,依法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懲處。本契約第8條第13款第1目至第3目情形之一,經甲方通知改正而未改正,情節重大者。 違反環境保護或職業安全衛生等有關法令,情節重大者。 違反法令或其他契約約定之情形,情節重大者。 契約約定之其他情形。
  • 6.
    題:
    水土林複合型土砂災害應變演練第1次會議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5-03-11
    容:
    會議決議演練將採研討式推演方式進行,參考全社會防衛韌性桌上推演模式,演練地點將視情節規劃後擇定。
  • 7.
    題:
    舉辦水保共好計畫-新書發表會暨閱讀角落啟動儀式*
    資料來源:
    重要資訊及成果
    發布日期:
    2025-03-05
    容:
    此次活動的亮點是將新出版的科普漫畫書「山林冒險王」引入校園,讓學童們能夠身歷其境地體驗故事情節
  • 8.
    題:
    預告修正「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部分條文及第十六條附表二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27
    容:
    原核定機關得廢止其 許可,並通知區域計畫或都 市計畫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 處理;情節重大者,得逕予 廢止。應一併通知 一、修正第二項文字,明定農業 設施未依核定計畫內容使 用,原核定機關得通知限期 改善,屆期仍未改善,得廢 止其許可;情節重大之情 形,則得不經限期改善,逕 予廢止其許可。
  • 9.
    題: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申請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2-13
    容:
    十、 其他執行注意事項 (一) 有第九點相關情事得依情節輕重對該受補助單位停止補助 一年至五年。
  • 10.
    題:
    本署114年度農村體驗發展食農及永續特色計畫研提原則_修正版,請洽所屬各分署辦理計畫研提工作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1-02
    容:
    助 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 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 至五年。如發現成效不佳、未依補(捐)助用途支用、或虛報、浮報等情事,除應繳回該部分之補(捐)助經費外,得依情節輕重對該補(捐)助案件停止補(捐)助一年至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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