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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27
- 內容:
- 及該設施之申請基準或 條件,且經營計畫書應敘明 引用水之來源及廢、污水處 理計畫、廢棄物處理及再利 用計畫等,配套於附表增訂 之。 六、申請剖牡蠣場域及水產品集 貨、轉運或包裝處理設施, 應於經營計畫書詳細敘明引 用水之來源及廢、污水處理 計畫、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 計畫(如處理流程,包含清除 分區之養 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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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影響國民健康, 農業用地做為廢棄物處理場(廠)或 污染性工廠等使用,應依環境影響評 估法, 農業用地設立廢棄物處理場(廠) 或污染性工廠者,環境主管機關應全 面普查建立資料庫,廢棄物處理場 (廠)或工廠設立者應於廢棄物處理場 (廠)或污染性工廠四周,設立地下水 監控系統,定期檢查地下水或土壤是 否遭受污染,經監控確有污染者,應 依照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有關限制 土地使用、 十、農業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計 畫。 第十三條 農作產銷設施分為下列各 類: 一、農業生產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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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農村再生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四) 可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品質及衛生,4年預計協助1,000場以上毗鄰 農村社區畜牧場強化臭味防制、廢水處理效能及廢棄物處理技術,改 善農村社區內、外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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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廉政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五、 圖利罪 (一) 案例概述 「王大天」為A市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科技士並擔任 環保局掩埋場之場長,因經營卡車運輸業之胞弟 「王小天」請託,「王大天」明知A市訂有「A市 代清除處理廢棄物自治條例」 3、 「王大天」為A市環保局廢棄物處理科技士並擔任 環保局掩埋場之場長,屬刑法第10條第2項第1 款前段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 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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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0-04
- 內容:
- 蛋雞生產性能提升及廢棄物處理-蛋雞場生物安全分級 及防控、家禽沙門氏菌抗藥性基因研究、應用機器學習 分析蛋雞產銷效能、雞糞處理現況研究與管理輔導策 略。 蛋雞生產性能提升及廢棄物處理-應用抗菌活性物和植 生素提升產蛋率和雞蛋品質、開發蛋雞場墊料病毒次世 代定序分析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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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05
- 內容:
- 借用人私人物品等均已清理完畢,如有任何雜物遺留,同意由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視同廢棄物處理,如有費用產生,借用人同意繳交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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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21
- 內容:
- 不得在停車場放置物品,如經勸導未在規定期限內移除者,將視為廢棄物處理。(十一)本署停車場僅提供車輛停放,不負任何保管之責。為維護停車場環境整潔,不得在停車場放置物品,如 經勸導未在規定期限內移除者,將視為廢棄物處理。十)為維護停車場環境整潔,不得 在停車場放置物品,如經勸導 未在規定期限內移除者,將視 為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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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1-21
- 內容:
- 為維護停車場環境整潔,不得在停車場放置物品,如 經勸導未在規定期限內移除者,將視為廢棄物處理。 (十)為維護停車場環境整潔,不得 在停車場放置物品,如經勸導 未在規定期限內移除者,將視 為廢棄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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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變更作住宅社區性質、工商綜合區、廢棄物處理(含回收或貯存)、土石採取、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因擴展工業需要變更之使用者:其面積不得少於申請事業面積之百分之三十:(1) 變更作廢棄物處理(含回收或貯存)、土石採取、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 變更作住宅社區、工商綜合區、砂石碎解洗選、廢棄物處理(含回收或貯存)、土石採取、礦石開採、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因擴展工業需要變更之使用者:面積不得少於申請事業面積之百分之三十:(1) 變更作砂石碎解洗選、廢棄物處理(含回收或貯存)、土石採取、礦石開採、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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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十、農業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計畫。第十三條 農作產銷設施分為下列各類:八、農業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計畫。第十六條 林業設施分為下列各類:一、林業經營設施:指供竹木育苗、十、農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計畫。第十九條 自然保育設施分為下列各類:一、野生動物保育設施:指供野生動物收容、九、農業事業廢棄物處理及再利用計畫。第二十一條 水產養殖設施分為下列各類:一、室外水產養殖生產設施:堆肥舍(含 共同處理堆肥 場)、死廢畜及廢 棄物處理設施、 飼料調配或倉儲 設施(含飼料 桶、水塔、儲水 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