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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五萬分之一 地形圖上繪製綠色山坡地 範圍界線,並於範圍內註 記「山坡地」、範圍外註記 「平地」或「林地」,製作 初勘圖、山坡地範圍地段 明細表及山坡地範圍劃入 土地清冊(如表七)等圖 說各二份。五萬分之一地形圖 上,將原劃定界址以綠色 虛線表示,變更之界址以 綠色實線表示,範圍內註 記「山坡地」,範圍外註記 「平地」或「林地」,並繕 造劃出山坡地範圍劃出土 地清冊(如表七),備妥以 上圖說各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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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4
- 內容:
- 地段圖、五萬分之一地形圖上繪製綠色山坡地範圍界線,並於範圍內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記「平地」或「林地」,製作初勘圖、山坡地範圍地段明細表及山坡地範圍劃入土地清冊(如表七)等圖說各二份。五萬分之一地形圖上,將原劃定界址以綠色虛線表示,變更之界址以綠色實線表示,範圍內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記「平地」或「林地」,並繕造劃出山坡地範圍劃出土地清冊(如表七),備妥以上圖說各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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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上繪製綠色山坡 地範圍界線,並於範圍內 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 記「平地」或「林地」,製 作初勘圖、山坡地範圍地變更之界址以綠 色實線表示,範圍內註記 「山坡地」,範圍外註記 「平地」或「林地」。五萬分之一地形圖上繪製綠色山坡地範圍界線,並於範圍內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記「平地」或「林地」,製作初勘圖、山坡地範圍地段明細表及山坡地範圍劃入土地清冊(變更之界址以綠色實線表示,範圍內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記「平地」或「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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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上繪製綠色山坡 地範圍界線,並於範圍內 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 記「平地」或「林地」,製 作初勘圖、山坡地範圍地變更之界址以綠 色實線表示,範圍內註記 「山坡地」,範圍外註記 「平地」或「林地」。五萬分之一地形圖上繪製綠色山坡地範圍界線,並於範圍內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記「平地」或「林地」,製作初勘圖、山坡地範圍地段明細表及山坡地範圍劃入土地清冊(變更之界址以綠色實線表示,範圍內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記「平地」或「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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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並於範圍內 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 記「平地」或「林地」,製 作初勘圖、山坡地範圍地 段明細表及山坡範圍內註記 「山坡地」,範圍外註記 「平地」或「林地」。及繕 造劃出山坡地之土地清冊 (地範圍界線,並於範圍內 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 記「平地」或「林地」,製 作初勘圖、山坡地範圍地 段明細表及山坡地範圍範圍內註記 「山坡地」,範圍外註記 「平地」或「林地」。及繕 造劃出山坡地之土地清冊 (上繪製綠色山坡地範圍界線,並於範圍內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記「平地」或「林地」,製作初勘圖、山坡地範圍地段明細表及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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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五萬分之一地形圖 上繪製綠色山坡地範圍界 線,並於範圍內註記「山坡 地」、範圍外註記「平地」 或「林地」,製作初勘圖、 山坡地範圍地段明細表及 山坡地範圍劃入土地清冊 (如表七)等圖說各二份。五萬分 之一地形圖上,將原劃定界 址以綠色虛線表示,變更之 界址以綠色實線表示,範圍 內註記「山坡地」,範圍外 註記「平地」或「林地」, 並繕造劃出山坡地範圍劃 出土地清冊(如表七),備妥 以上圖說各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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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五萬分之一地形圖 上繪製綠色山坡地範圍界 線,並於範圍內註記「山坡 地」、範圍外註記「平地」 或「林地」,製作初勘圖、 山坡地範圍地段明細表及 山坡地範圍劃入土地清冊 (如表七)等圖說各二份。五萬分 之一地形圖上,將原劃定界 址以綠色虛線表示,變更之 界址以綠色實線表示,範圍 內註記「山坡地」,範圍外 註記「平地」或「林地」, 並繕造劃出山坡地範圍劃 出土地清冊(如表七),備妥 以上圖說各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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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五萬分之一 地形圖上繪製綠色山坡地 範圍界線,並於範圍內註 記「山坡地」、範圍外註記 「平地」或「林地」,製作 初勘圖、山坡地範圍地段 明細表及山坡地範圍劃入 土地清冊(如表七)等圖 說各二份。五萬分之一地形圖上, 將原劃定界址以綠色虛線 表示,變更之界址以綠色 實線表示,範圍內註記「山 坡地」,範圍外註記「平地」 或「林地」,並繕造劃出山 坡地範圍劃出土地清冊( 如表七),備妥以上圖說各 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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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2-09
- 內容:
- 地段圖、五萬分之一地形圖上繪製綠色山坡地範圍界線,並於範圍內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記「平地」或「林地」,製作初勘圖、山坡地範圍地段明細表及山坡地範圍劃入土地清冊(如表七)等圖說各二份。五萬分之一地形圖上,將原劃定界址以綠色虛線表示,變更之界址以綠色實線表示,範圍內註記「山坡地」,範圍外註記「平地」或「林地」,並繕造劃出山坡地範圍劃出土地清冊(如表七),備妥以上圖說各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