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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5-07
- 內容:
- 四、修建鐵路、公路、農路以外之其他道路,路基寬度四公尺以下;於既有道路設置共同管道法所定之公共設施管線或農田水利法所定以管線型式施作之農田水利設施, 且其管線外徑未達一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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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2-10
- 內容:
- 修建鐵路、公路、農路以 外之其他道路,路基寬度 四公尺以下;於既有道路 設置共同管道法所定之 第九十五條之一 開發利用符合 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設置滯 洪設施: 一、開發基地鄰近海邊、湖泊 或水庫蓄水範圍, 三、依共同管道法第二條第二款 規定公共設施管線指電力、 電信(含軍、警專用電信)、 自來水、下水道、瓦斯、廢 棄物、輸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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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標題:
-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6-08-06
- 內容:
- 於既有 道路設置共同管道法所定之公共設施管線或農田水利法所定以管線型式 路基 寬度四公尺以下;於既 有道路設置共同管道法 所定之公共設施管線或 農田水利法所定以管線 型式施作之農田水利設 第九十五條之一 一、依共同管道法第二條第二款 規定公共設施管線指電力、 電信(含軍、警專用電 信)、自來水、農路以外之其他道路,路基寬度四公尺以下;於既有道路設置共同管道法所定之公共設施管線或農田水利法所定以管線型式施作之農田水利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