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2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57
依照
排序
  • 1.
    題:
    農村再生青年回鄉築夢計畫作業原則(105.12.29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1
    容:
    (五)回鄉青年除因公假、公傷病假於進用期間內得計給工作津貼外,其他事由之請假均不發給工作津貼。(七)公傷病假:工作期間受傷並經用人組織證明者,請公傷病假時,應於受傷之次日起十日內,檢具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地區醫院以上之醫事服務機構所開具之證明書。本人已清楚了解請假、公假之各項規定,並同意除公假、公傷病假於進用期間內計給工作津貼外,其他事由之請假均不要求工作津貼。 七、請公傷病假時,應於受傷之翌日起十日內,檢具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地區醫院以上之醫事服務機構所開具之診斷證明書,
  • 2.
    題:
    加速農村再生短期促進就業作業原則(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31
    容:
    (五) 進用人員除公假、公傷病假於進用期間內計給工作津貼外,其他事由之請假均不發給工作津貼。(七) 公傷病假:工作期間受傷並經用人組織證明者,請公傷病假時,應於受傷之翌日起十日內,檢具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地區醫院以上之醫事服務機構所開具之證明書。 (五) 進用人員除公假、公傷病假於進用期間內計給工作津貼外,其他事由 之請假均不發給工作津貼。 (七) 公傷病假:工作期間受傷並經用人組織證明者,請公傷病假時,應於 受傷之翌日起十日內,檢具全民健康保險特約地區醫院以上之醫事服 務機構所開具之證明書。